1252件案件中有917件“正在侦查”
无罪比例高、量刑偏轻 有必要建立量刑标准
应由政府协作设立“重大灾害法联合调查组”

有意见指出,《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3年间侦查与处罚未得到妥善落实,需要按照立法宗旨进行改进。


国会立法调查处处长 Lee Gwanhu 28日上午10时在国会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会表示,尽管引入了《重大灾害处罚法》,但产业灾害受害人数仍在增加,若排除5人以上49人以下的事业场所,死亡人数的减少并无显著变化。


Lee处长将《重大灾害处罚法》未能取得实效的原因,归结为迟缓的侦查、相对偏低的刑期和罚金等。


立法调查处对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全部1252件案件进行全面调查的结果显示,其中917件(73%)仍处于侦查中的未结案状态。在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的案件中,处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比例为56.8%。此外,无罪判决比例为10.7%,是一般刑事案件无罪比例(3.1%)的3倍,缓刑率也高达85.7%,为一般刑事案件缓刑率36.5%的2.3倍。罚金平均为7280万韩元。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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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处长解释称,为了减轻重大灾害,有必要对施行令中关于构建和履行安全保健管理体系的规定进行补充,消除侦查延误,并建立量刑标准。


Lee处长指出:“在产业现场工作时,即便有人严重受伤或死亡,平均罚金仍在7000万韩元区间的现实,与实现法律立法宗旨相比极为不足,目前累计的‘侦查中(73%)’案件亟需尽快办理。”他还敦促称:“希望能够考虑采取设立由检察机关、警方和雇佣劳动部协作的‘重大灾害处罚法联合调查团’(暂称)等积极措施。”


除此之外,他还提出,作为改进方案,应在数量和质量上扩大产业安全保健劳动监督官队伍,引入与销售额和利润挂钩的罚金制度等经济制裁,并对依市场逻辑运作的激励机制进行完善。



记者会结束后,有记者就“最终意图是否在于提高《重大灾害处罚法》的量刑标准”发问,他回答说:“施行令的修改应由行政部门来做,法院应制定量刑标准并据此处罚,但目前的状况与立法宗旨并不相符”,并表示这并非修改法律本身的事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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