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广州市25日表示,自7月19日起,随着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适用的《信息通信工程事业法实施细则》修订案正式施行,将本格推进把信息通信设备的系统性维护和管理义务化的“信息通信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强制要求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大型建筑物的主要通信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据此,建筑物的管理主体(所有者或管理者)为进行信息通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必须直接聘任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信息通信工程企业及服务外包企业执行相关工作。此外,自制度施行之日起30日内须完成管理人员的聘任,并在聘任之日起30日内向广州市数字情报科进行申报。
适用对象将根据建筑物总面积分阶段扩大。△自2025年7月19日起,适用于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2026年起,适用于1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物;△2027年起,将依次适用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管理人员每半年至少要进行1次维护保养,并且每年至少要进行1次性能检查,还须具备与建筑物规模相匹配的资格等级(初级至特级)。同时,还必须完成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认可的“信息通信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人员培训”20小时以上的课程。
如不履行相关义务,最高将被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但为尽量减少制度初期的混乱,决定对截至2026年1月18日之前未聘任、未申报的情形暂缓处以罚款。
Bang Sehwan市长表示:“通过本次制度的施行,预计市民将能够享受更加稳定的通信服务”,并称:“管理主体务必在期限内聘任设备管理人员,务必高度注意,避免因未履行义务而受到不利影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