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颈鹿也不都是同一种?“被划分为4个物种”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研究结果
有国际机构研究结果显示,长颈鹿并非单一物种,而是可被划分为4个物种。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美联社(AP)等海外媒体21日(当地时间)报道,隶属于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专家小组特别工作组(TF)在进行分类学审查后,推翻了此前将长颈鹿视为单一物种的观点,提出应将长颈鹿认可为4个物种。
通过头骨大小与DNA分析等揭示差异
在过去约250年里,长颈鹿属一直被归类为由9个亚种(subspecies)构成的单一物种。过去曾试图通过长颈鹿身上的斑点花纹来区分物种,但特别工作组通过分析不同长颈鹿的头骨大小、头部形态以及DNA等,发现各类长颈鹿在血统上存在显著差异。
在此基础上,特别工作组将长颈鹿重新划分为4个物种:▲北方长颈鹿(Giraffa camelopardalis,以下为学名)▲网纹长颈鹿(Giraffa reticulata)▲马赛长颈鹿(Giraffa tippelskirchi)▲南方长颈鹿(Giraffa giraffa)。
北方、网纹、马赛、南方4种长颈鹿
北方长颈鹿包括努比亚、科尔多凡、西非长颈鹿等多个亚种,主要分布在埃塞俄比亚西部、肯尼亚中部和西部、南苏丹东部等地。网纹长颈鹿栖息于肯尼亚、索马里、埃塞俄比亚的草原,马赛长颈鹿分布在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等国。南方长颈鹿则生活在安哥拉、纳米比亚、南非共和国、博茨瓦纳南部等地。在这4种当中,野生个体数量最多的是南方长颈鹿,估计约有6.9万只。野生个体数量最少的是北方长颈鹿(约7000只),尤其主要栖息在政治局势不稳定、偷猎严重的地区,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此前BBC曾报道:“DNA分析结果显示,长颈鹿明显可被划分为四个彼此独立的物种,其差异程度堪比北极熊与棕熊之间的差异。”研究人员认为,尼罗河等主要河流与峡谷、干旱地带等地理要素发挥了“屏障”作用,促使这些长颈鹿物种各自沿着拥有独特特性的方向演化。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强调,要实现对长颈鹿个体的保护与管理,了解其遗传差异至关重要,从而凸显了本次研究的意义。
主导此次研究的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研究员、纳米比亚温得和克的Michael Brown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表示:“过去10年间,陆续有研究结果显示这四个物种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如果把所有长颈鹿都归为一个物种,反而会模糊问题的焦点,因为各个物种在个体数量、所受威胁以及保护需求方面都不尽相同。”他还补充说:“我们越是准确理解长颈鹿的分类学,就越能更好地评估长颈鹿的生存状况,并制定和实施更为有效的保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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