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于当地时间20日表示,将制裁国际刑事法院(ICC)4名法官和检察官,称此举是“为应对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和以色列人的持续威胁”。
此次被列入制裁名单的ICC人员包括2名法官和2名检察官,分别是法官金伯利·弗罗斯特(加拿大)、尼古拉·扬·吉卢(法国),以及检察官纳贾特·沙米姆·汗(斐济)、马梅·曼迪亚耶·尼昂(塞内加尔)。
国务卿Marco Rubio当天发表声明称:“这些外国人直接参与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活动,试图在美国和以色列两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美国或以色列公民进行调查、逮捕、拘押或起诉。”
Rubio部长表示:“美国一直明确且一贯地反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政治化、滥用权力、无视我国主权以及非法的司法滥用”,“国际刑事法院已成为针对美国及我们亲密盟友以色列发动法律攻击的工具,构成国家安全威胁。”
他接着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美国政府的政策,为了保护我们的军人、主权和盟友,采取一切被认为必要的措施,抵御国际刑事法院非法且毫无依据的活动”,“我呼吁那些因伟大的美国所作出的牺牲而获得自由、却仍然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众多国家,拒绝这一已经破产机构的主张。”
今年2月6日,美国总统Donald Trump以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Benjamin Netanyahu等以色列政府高层签发逮捕令为由,签署了制裁国际刑事法院的行政命令。此后,美方以该命令为依据,对国际刑事法院内外部人员实施制裁。今年6月也曾将4名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列为制裁对象。
Netanyahu总理对此表示欢迎,称这是“坚决应对针对以色列和以色列军队的虚假诽谤运动、维护真相与正义的举措”。
国际刑事法院发表声明表示,这是“对一个依据125个缔约国授权运作的公正司法机构独立性的公然攻击”,并对此深表遗憾。
声明接着指出:“我们与本法院的成员,以及那些在难以想象的残酷暴行中遭受牺牲的人们坚定站在一起”,“国际刑事法院将在严格遵守由缔约国通过的法律框架的前提下,不惧任何限制、压力和威胁,继续履行其使命。”
国际刑事法院是为惩处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战争罪、种族灭绝等反人类罪行的个人而设立的常设国际法庭。美国和以色列并非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去年5月,针对Netanyahu总理的逮捕令被申请时,以色列曾反驳称本国不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之内。然而,当时国际刑事法院表示,自2015年巴勒斯坦签署《罗马规约》以来,在“巴勒斯坦领土(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发生的事件均在其管辖权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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