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市议会议员 Jo Kyunggu(国民力量党·寿城区2)18日通过书面市政质询,强烈批评大邱市路灯管理体系存在结构性问题,敦促市政府尽快加以改善。
Jo议员指出:“大邱市路灯政策在安装、维护管理和费用负担方面的主体各不相同,导致效率和责任体系全面崩塌。安装方面根据道路宽度由大邱市与区、郡分别负责,维护管理则由大邱市公共设施管理公团受托负责全路段,但在电费方面,一般道路由区、郡承担,汽车专用道路则由公共设施管理公团承担,这是一种极不合理的结构。”
Jo议员表示:“在主体分散的情况下,民怨处理必然被延误,预算浪费与责任推诿也会不断重演。”他强烈要求实现管理体系一体化,并重新完善费用负担标准。
此外,他还指出,《大邱市发光二极管(LED)照明普及促进条例》制定至今已过去12年,但LED更换率仅为64%,达城郡(49%)与南区(94%)之间差距过大;依据《大邱市道路照明设施安装及管理规定》每5年必须制定一次的道路照明设施基本规划,却一次也未曾制定,也是严重问题。
Jo Kyunggu议员正式要求:统一路灯管理责任体系,合理重组包括电费在内的费用负担结构,尽快制定道路照明设施基本规划,有策略地扩大预算编制,并消除地区间照明基础设施差距。
同时他强调,“路灯不仅是单纯照亮街道的装置,更是保障市民夜间安全、防止犯罪,并决定城市生活环境水平的必备社会基础设施”。
Jo议员表示:“灯光熄灭的街道会加大犯罪和事故风险,而行政关照缺失的区域则会引发市民不信任。大邱市不能再停留在权宜之计上,即便是现在,也必须着手推进全面而根本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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