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Keonhee法”实施一年…受保护食用犬仅0.1%
食用犬几乎未获得保护管理
养殖户停业后约15万只被送往屠宰场
被称为“金建希法”的《关于终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饲养、屠宰及流通的特别法(终止犬只食用法)》实施已满1年。该法自2027年2月起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犬只的行为。
该法律被指出是在尹锡悦政府时期,充分反映了夫人金建希的强烈意愿。金女士在与动物保护团体座谈时表示“对虐待动物感到惋惜”,由此引发相关讨论,之后经朝野协商最终制定成法。违反法律时,屠宰行为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饲养、繁殖、流通行为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然而,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的犬只中,获得领养等保护管理的比例却不足0.1%。现场仍有数万只犬滞留在食用流通网络中,实际的保护与转型对策推进迟缓。
根据改革新党议员Cheon Haram从农林畜产食品部获取的资料显示,法律施行后,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保护、管理的食用犬一只也没有。通过动物团体领养或转为伴侣犬、警戒犬的案例也仅有455只。这一数字甚至不到法律实施当时46万6500只食用犬的0.1%。
政府曾表示将在3年内投入3000亿韩元以上,支持养殖户歇业和转产,但今年用于剩余犬只保护的15亿韩元预算并未执行。相反,仅以歇业补助金形式就发放了361亿9000万韩元,甚至动用了834亿韩元的预备费。
实际上,在1537家饲养农户中,已有39.8%歇业,但推测其饲养的约15万只犬,大部分都被送往屠宰场。
此外,屠宰场、流通企业、餐饮接待业者的歇业进度迟缓也被指出是问题。221家屠宰场中,仅有9.5%关闭,流通企业和餐饮接待业者的歇业率也仅在1%多的水平。
对此,Cheon议员批评称,这是“可能在3年内导致所有犬只被统统屠宰的行政”。
在立法过程中,朝野双方虽都认同“禁止犬只食用”的必要性,但业界曾强烈反对,称这是“没有替代方案的立法”。舆论认为,不能止步于简单的禁止规定,而应尽快推出对剩余犬只的保护与领养、对业界的转型支持以及对流通网络的拆解等具有执行力的政策,相关呼声正不断高涨。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