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成了网络游戏的恐怖威胁
5日下午恐袭预告致4000余人疏散
接连出现恐袭预告,6日上午对所有网点展开搜查
犯罪严重性认知不足,亟需强化社会意识
最近被证实只是初一学生恶作剧的新世界百货爆炸恐袭预告事件,要求我们的社会认真思考“公共恐吓罪”这一新设罪名。也就是说,应当如何以现行法律处理主要由青少年、顶多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所犯的越轨行为,以及作为预防措施需要哪些制度,这些问题都亟须讨论。
据推算,新世界百货因这次“爆炸恐袭乌龙”在约3个小时内遭受了约5亿至6亿韩元的损失(以本店平日平均销售额为基准)。“千万不要去新世界百货本店。我在一楼安装了炸药,下午3点会引爆”这一恐吓帖发出后,不仅在百货商店餐饮区悠闲喝咖啡或购物的顾客,连同卖场员工在内,共4000余人全部疏散到建筑外。出动到现场的警方在附近拉起警戒线,禁止出入。
公司方面预告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应对。但也谨慎表示,考虑到嫌疑人是初中生,追究刑事责任存在难度。发布“爆炸恐袭预告帖”的济州一名初一男生属于触法少年(满10岁以上未满14岁)。在警方调查中,他称这次爆炸恐袭帖是出于“恶作剧”而发布的。
今年3月,新设了“公共恐吓罪”,规定凡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将危害其生命和身体的威胁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然而在实施4个月间,被警方查获的48人中,仅有4人被拘捕(8.3%)。尤其是未成年人加害者,大多依据《少年法》仅以保护处分收尾,而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便有法律,实质性惩罚却并不存在。
最近在YouTube视频评论中,还流传着“明天下午5点炸新世界”的留言。警方因此在新世界百货河南店、龙仁店等全国13个门店展开爆炸物搜查。两天后的8日上午,又出现了“在某游戏公司大楼安装了炸弹”的帖子。这些无一例外都是青年以“恶作剧”为由的所作所为。
这一连串事件,与“虚假恐吓”被当作青年在网络上的一种游戏来消费的现象密切相关。触法少年只会受到保护处分,导致几乎没有青少年真正受到刑罚,这一现实恐怕就是其背景所在。
当然,不能说单纯加强处罚就是唯一答案。尽管如此,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其犯罪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也要承担重大责任,这样的认知必须被清晰传达。除在学校和家庭中将针对青少年的预防教育义务化之外,还应多方研究,例如强化与损失金额相对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等方案。
如果能让他们明确认识到恶作剧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有可能防止因模仿犯罪而产生的类似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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