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修正法律今日施行

为保护活跃于大众文化艺术领域的青少年,相关安全装置已建立。


为大众文化艺术领域建立青少年安全保障机制 View original image

文化体育观光部1日表示,包含指定青少年保护责任人制度等内容的《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修正案将自本月起施行。


这是根据2022年3月国家人权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为提升儿童·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从业者人权而改善制度的建议》所采取的后续措施。政府为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格权、睡眠权、休息权、自由选择权等基本权利,构建了制度性基础。


根据修法,大众文化艺术经营者在有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从业者参与活动时,必须在相关从业人员中指定青少年保护责任人。候选范围包括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以及负责青少年保护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等。被选定为青少年保护责任人后,需要负责受理并处理青少年人权侵害举报、管理青少年提供劳务的时间、审查与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从业者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与保存等工作。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则被赋予为保护青少年人权而要求提交资料的权限。在必要时,可以向大众文化艺术经营者或制作物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文化体育观光部上月23日在Content Korea Lab企业支援中心召开了“青少年保护责任人制度说明会”,面向企划公司、制作公司等介绍制度内容。



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通过提供说明资料和自律检查表等方式,支持业界理解制度并在现场落实”,并称“将持续调查该制度在制作现场是否切实发挥作用等情况,对制度进行检讨和完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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