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查扣·搜查的法理》的律师事务所广场律师 Sung Gijeong

扣押与搜查是刑事程序中最强力、同时也最具争议性的强制处分之一。尤其进入信息技术时代后,围绕其违法性及证据能力的争议从未间断。在包括手机在内的数字设备几乎承载日常生活全部信息的现实下,侦查机关以何种方式扣押并利用这些信息,一直被视为左右审判结果的核心争点,持续被讨论。


法务法人广场律师 Sung Kijeong。法律新闻提供

法务法人广场律师 Sung Kijeong。法律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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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一线对这种变化有着深切体会的法务法人广场律师事务所律师 Sung Kijeong(43岁,第41期司法研修院)近日指出:“‘关联性’、‘参与权’、‘无关信息废弃’正逐渐成为扣押·搜查领域的核心争点。”在10余年间累计参与扣押搜查现场超过3000小时的他,近日以自身实务经验为基础,将扣押·搜查领域可资运用的主要判例与法律原理加以汇总,出版了《扣押·搜查的法理》(由朴英社发行)。


17日,在位于首尔中区小公洞的法务法人广场总部接受采访时,Sung律师谈到当天无罪最终确定的三星电子会长 Lee Jae-yong 一案时表示:“这是在扣押·搜查领域中大部分争点均被争论的代表性案例”,“第一审及上诉审判决都对主要争点作出了详尽判断”。


当时上诉审合议庭认为,检方提交的 Samsung Bioepis 和 Samsung Biologics 服务器等证据系以违法方式收集,因而不具备证据能力。其认为,在扣押·搜查过程中难以认定存在搜索·筛选程序,或切实保障了参与权。最高法院于7月17日维持原审无罪判决并予以最终确认。


数字侦查时代,扣押·搜查的最新动向与法理课题


Sung律师在近期宣判的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是最高法院2020度3050号判决。侦查机关在扣押·搜查手机的过程中,将与令状所载犯罪嫌疑无关的信息保存在大检察厅服务器中,之后用于别案侦查,最高法院将其认定为违法收集的证据。最高法院判示称:“即便在对有关信息进行筛选扣押之后,仍然保管无关信息的行为属于违法,即使事后就无关信息另行取得令状,也不能治愈其违法性”,并否定了该信息及其派生证据的全部证据能力。


Sung律师还表示,参与权同样是实务中重要的争点之一。“从侦查机关立场看,参与权的意义可能并不大,但法院在保障参与权方面的审查趋于日益严格。”


他据此强调,有必要推动关于“合法扣押物在别案中的证据使用”的法理发展。Sung律师称:“目前的判例大体上采取‘合法扣押的资料,其利用范围不受限制’的立场”,“在人工智能技术被引入侦查机关和法院工作的时代,对于扣押物的利用范围,也必须设计更为精细的法理”。


希望成为扣押·搜查实务的参考书


谈及此次撰写本书的契机,Sung律师解释称:“是希望后辈律师能够减轻检索资料的辛劳,于是开始整理相关资料。”


书中按照程序和争点,对扣押·搜查的合法性及扣押物证据能力相关的法律、行政规则、最高法院及下级法院判例进行了系统梳理。尤其尽量排除主观解读,着重忠实反映判决中阐述的法理内容。


Sung律师表示:“不仅是律师,法官、检察官、侦查官等实务人员也都可以将本书当作参考书来使用”,“书中充分收录了与扣押程序相关的证据能力争议中可能提出的各种论据,以及肯定与否定的案例,足以对实务工作提供帮助。”他最后补充说:“关于电子信息扣押搜查的判例每年都在快速累积,我已考虑今后每年进行修订。”



《法律新闻》记者 Jo Hanju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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