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伦极其残忍的犯罪”……检方求处龙仁一家五口凶手死刑
被告:“无论什么惩罚都甘愿接受”
律师:“已深刻反省,望从轻发落”
检方向残忍杀害父母和妻儿等一家五口的50多岁被告人求处死刑。
22日,在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3部(审判长部长法官 Jang Seokjun)审理的被告人 Lee某尊属杀人及杀人、违反《麻醉类管理法》(向精神药物)等嫌疑案件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检方指出:“本案是被告人在事业失败后,以不想给家人留下经济负担为由,有计划地杀害一家五口,其情节极其严重,罪质恶劣”,“即使在部分被害人进行了反抗的情况下,被告人也未停止犯罪行为”,并说明了求刑理由。
检方称,本案与此前以惋惜心情接触到的一般家庭成员间的杀人案件相比,属于极端反人伦、反社会的案件,“其造成的损害极为巨大”。检方接着表示:“被告人的大女儿在德国留学期间,为了见家人短暂回国,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杀害;小女儿作为大学新生,还未来得及绽放青春便结束了生命。”
检方同时强调:“(被告人的犯罪)只是把家人不当作独立人格体,而认为自己可以随意支配其生活的极其不负责任、自私的想法而已”,“有必要通过宣告与之相称的重刑,敲响警钟,防止此类事件在我国社会再次发生”。
Lee某的辩护人表示:“除被告人本人正在反省这一事实外,他不希望提出任何辩解”,“他正在深刻反省,请予以从轻处理。”作为最后辩论。
Lee某在最后陈述中称:“我是杀害了本应由我守护和保护的宝贵家人的杀人犯”,“给社会造成了骚动,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痕。”他表示对此感到万分心痛,“请以死刑等法律规定的最高刑严惩我。无论什么惩罚我都甘愿接受,此后将终生忏悔、反省度日。”
Lee某被控于4月14日夜间,在位于京畿道龙仁市水枝区的公寓住所内,给80多岁的父母、50多岁的妻子以及10至20多岁的两名女儿等五名家人服用安眠药使其入睡后,依次将其勒死。作案后,他留下了“把所有人都杀了我也去死”之意的字条,于次日即15日凌晨驾乘小轿车逃往其因公务停留的居住地——位于光州广域市的一处办公公寓,当天上午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曾任住宅建设公司代表的Lee某,在光州公寓新建、销售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与刑事诉讼中背负了数十亿韩元债务,因而实施了本案犯罪。对Lee某的宣判将于下月28日下午2时进行。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