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后首项指示…考虑让 Lee Jaepan 回归“职务代理检察官”
法务部长郑成镐在就任首日即21日,以职务代理身份,指示对一直以职务代理身份参与其他检察厅案件公诉维持的检察官进行原单位复归的审查。这是其就任部长后的“第一号指示”。
法务部当天表示:“郑部长就近期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引发争议的、通过对隶属其他检察厅检察官发布职务代理任命而使其参与公诉一事,下达了开展全面调查并迅速审查其运作适当性的指示。”
法务部解释称,郑部长此次指示是“为使‘通过侦查与起诉分离来防止侦查权与起诉权被滥用’这一改革方向,能够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逐步实现侦查与起诉的功能性分离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根据郑部长的指示,法务部计划从实务层面审查《检察厅法》上检察官的职务管辖,以及《刑事诉讼法》上侦查检察官参与公判的适当性和必要性。法务部表示:“在审查之后,将立即采取追加措施。”并补充称:“今后也将根据国会正在讨论的检察改革方向,积极立即实施一切可行措施,以恢复检察机关作为人权保护机关及合法性控制机关的地位。”
关于“职务代理任命检察官”的争议,是在去年11月,由负责审理涉及总统Lee Jaemyung牵连的城南FC赞助金嫌疑案件的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合议庭提出问题后,浮出水面。
当时担任审判长的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部庭长Heo Yonggu表示:“隶属釜山地方检察厅的A检察官,自去年9月起,每月以检察总长名义被任命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官职务代理,并在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受理的‘城南FC嫌疑’案件每次公判时,又以城南地方检察厅支厅检察官的1日职务代理身份获任命参与公判,这种重复的职务代理任命被判断为违反《检察厅法》第5条,属违法行为”,并下达了退庭命令。
由于检察机关的人事任命通常以1年为单位进行,在重大案件中,即便负责侦查的检察官因人事调动被调往他处,仍直接参与公判、继续介入案件的“直观”惯例一直延续至今,而法院此次正是对这一做法提出了质疑。
对此,检方依据《检察厅法》第12条第2款关于检察总长总括检察事务的规定,以及第7条之2关于可以让其他检察官办理所属检察官职务的条款,主张检察总长有权向全国检察官合法发布职务代理任命,与法院观点相抗衡。
但郑部长将这一职务代理惯例视为侦查权与起诉权被滥用的一种表现,似乎决定通过下达原单位复归指示来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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