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境部15日表示,今年上半年共有51个车型、8.2537万辆汽车因特定零部件缺陷被实施召回(缺陷整改)措施。
环境部依据《大气环境保全法》,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特定零部件缺陷率超过一定标准时,可以下达缺陷整改命令。本次被采取召回措施的汽车生产·进口企业共有5家,分别是:梅赛德斯-奔驰韩国公司、宝马(BMW)韩国公司、通用汽车亚太地区本部、福特销售服务韩国公司、韩国通用汽车公司等。
此次整改车辆的主要缺陷包括:因冷凝水形成导致的各类传感器损坏(如BMW 520d等)、燃油供应管路软管连接部位渗漏(如奔驰 S 580 4MATIC等)、因净化调节阀内部零件损坏导致的蒸发气体泄漏(福特 Lincoln Corsair 2.0)、在高温下用于净化的催化剂破损(韩国通用汽车 Cruze 1.8)、净化泵工作不良(通用汽车亚太地区 Cadillac CT4/CT5 2.0T)等。
实施召回后,将通过软件升级或更换损坏零部件等方式对缺陷进行整改。相关问题车辆的所有者在生产·进口企业启动缺陷整改(召回)时,将通过邮寄和手机短信(SMS)等方式获得个别通知。
是否属于缺陷整改对象车辆以及具体缺陷内容,可通过联系汽车生产·进口企业,或在汽车召回中心官网进行查询。在召回实施前已自费修复相关缺陷的车主,可依据《大气环境保全法》向生产·进口企业提出赔偿申请。
环境部交通环境科长 Lee Kyungbin 表示:“我们将对汽车排放相关零部件发生缺陷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并督促汽车制造商加以改进,从而减少大气污染,全力保护国民健康。”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