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许厅通过延长意见书提交期限等方式改善专利审查程序,以提高申请人的便利性。
特许厅8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专利法·实用新型法》部分修正案将自本月11日起施行。
修正案将意见书提交期限由2个月延长至4个月,并允许对分案申请的专利审查予以延期。
此前,韩国适用的意见书提交期限比海外主要国家更短,未能在期限内准备好意见书的申请人,只能每月申请延长期限并额外承担手续费负担。
为减轻这一负担,特许厅决定将意见书提交期限延长至与主要国家相当的水平,如美国、日本为3个月,中国和欧洲为4个月。特许厅预计,此举将有助于减轻申请人按月提出指定期限延长申请所带来的程序繁琐和金钱负担。
相反,如果在意见书提交期限之前已经准备好意见书,申请人可连同意见书一并提交期限缩短申请书,从而更快获得审查结果。
修正案施行后,也将允许对分案申请的专利审查予以延期。
在通信、制药、生物等尖端技术领域,产品通常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实现商业化,因此出于策略考虑,希望放缓审查进度的申请人越来越多。
但分案申请在申请审查延期方面受到限制,难以满足申请人的需求。审查延期制度是指申请人通过提出申请,可以推迟接受审查的时间。
考虑到上述实际情况,特许厅通过修正案允许对分案申请的专利审查予以延期,计划使提出分案申请的申请人也能够根据产品商业化时间点制定获取专利的策略。
Jung Yeonwoo 特许审查企划局局长表示:“本次修正案是反映申请人一线声音、为提高专利程序便利性而制定的措施。特许厅今后也将继续推进创新,确保能够提供符合申请人需求的专利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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