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决定重新提请审议一项就“具体化宣布紧急戒严的要件并在戒严时期防止侵害基本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戒严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意见表明议案。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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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于3日召开第16次常任委员会议,决定重新提请审议该议案,并在下月初之前就戒严法修正案形成最终意见,正式提交给国会议长。


当天会议围绕具体化宣布戒严的要件、删除戒严法中关于居住·迁徙和集体行动的特别措施条款等,重点就此前国会讨论中未予反映的人权委建议事项进行了意见整理。


常任委员Lee Sukjin表示,人权委的建议方案虽然与已在国会国防委员会达成合意的38件法律案中的部分内容有所重叠,但▲删除戒严时期对居住迁徙和集体行动的限制条款 ▲新增对生命与身体损害的赔偿规定等,是由人权委单独提出的核心内容。


此前,国会国防委员会在今年4月经朝野合意,修订了戒严法的部分条款,其中部分修正法律案已于当天上午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


人权委方面认为,有必要从人权保护的角度就已通过的修正案整体内容发表独立意见。


常任委员Lee Sukjin强调:“戒严宣布在韩国近现代史上是使民主倒退的悲剧性事件,针对如此重大的事关,既然人权委要发表意见,就必须把保障国民基本权利放在最优先位置。”


常任委员Kim Yongwon当天提出,为使人权委就戒严法修正案发表意见,必须首先对国会讨论的经过和内容进行准确审查后再作判断。



人权委计划在本月中旬之前整理出对戒严法修正案的最终意见,并于8月初正式提交给国会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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