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起,即使是蒸馏式烧酒、威士忌和白兰地,也可以凭借少量资本通过小规模酒类制造许可证创业。政府预计,包括青年创业者在内的市场准入将得到扩大。


国税厅于本月30日表示,为了放宽新经营者进入酒类市场的条件、减少酒类制造者的纳税协力成本并支持出口,此前进行行政预告的相关公告和《酒税事务处理规定》修正案将自7月1日起施行。


7月起“蒸馏烧酒·威士忌”也允许小规模生产……“扩大青年创业者进入市场” View original image

国税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扩大以少量资本即可创业的小规模酒类制造许可证所适用的酒类品种,营造了可使各类企业随时进入、建立自由竞争体制的环境”,“同时,国税厅此前对生产场所设施要件进行审查后指定并公告的纳税专用瓶盖制造者指定制,已改为只要具备一定设施要件即可进入市场的登记制,从而降低了新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


首先,国税厅根据大幅放宽设施标准、允许威士忌、白兰地及蒸馏式烧酒取得小规模酒类制造许可证的措施,预计包括青年创业者在内的市场准入将会扩大,因此对《酒税事务处理规定》进行了整顿,以便赋予并管理新的酒类许可证编号。另外,随着将纳税专用瓶盖制造者指定制改为登记制,为了确保纳税专用瓶盖的稳定供应和质量提升等制度顺利实施,对相关公告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登记条件、程序以及登记取消事由等。


为反映酒类消费文化的现实、降低酒类制造者的生产和管理成本,相关酒类外运监管也得到放宽。取消了主要用于家庭消费的纸盒装、塑料瓶装烧酒和啤酒的“家庭用”用途区分义务,减轻了酒类制造者的纳税协力成本。同时,将适用于威士忌等产品的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粘贴义务,修改为仅适用于酒精度数在17度以上的威士忌等产品,借此简化了因消费文化变化而大众化的高球等低度酒类的行政程序。


为扩大对酒类产业出口的支持,还新设了制度,使出口用国产威士忌、白兰地等产品的木桶储存和熟成期限,能够在国税厅酒类许可证支援中心进行技术性检查的同时,由主管税务所所长予以确认,以满足海外采购商的需求。此外,随着兼具酒类制造体验、教育及销售功能的酿造厂数量增加,为营造酿造厂安全的生产环境,将教室和销售场所新增列为可能影响酒类卫生的设施,并对其与生产空间的分离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国税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通过持续的现场沟通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商和联动,积极支持激活国内酒类市场和扩大我国酒类的海外拓展,从而助力酒类产业的成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