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救助义务却未采取措施”被控遗弃罪
通过国民参与审判获无罪判决
一名丈夫醉酒后甚至在裤子里失禁、倒在家中玄关处,妻子未采取明显措施就外出,丈夫随后死亡,妻子被以遗弃罪起诉,但在国民参与审判中被宣告无罪。
据联合新闻社28日报道,议政府地方法院第11部(审判长法官 Oh Changseop)对以遗弃罪被起诉的被告A某宣判无罪。
A某于2023年5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回到位于京畿地区的自家住宅,在玄关地板上发现醉倒在地的丈夫B某。当时B某处于意识不清状态,内裤和腿等部位还沾有大便。A某认为这是B某喝酒后出了差错,未采取任何特别措施,只拍了几张B某的照片就外出去了。
此后,A某与女儿一起吃饭,下午3时左右回到家中,发现B某仍然倒在原处。直到这时A某才感到异常,拨打119报警。B某被送往医院,但最终不治身亡。检方指出:“A某对丈夫B某负有在法律上确认其是否有意识、通过摇晃唤醒等方式进行救助的义务,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并以此将A某起诉到法院。尤其是A某就首次发现丈夫的时间点,曾向警方作出“发现倒地的丈夫后马上拨打了119”的虚假陈述,这一点引发了侦查机关的怀疑。
本案根据A某的请求,作为国民参与审判进行。A某的辩护人主张,A某无法预见B某会死亡,即便察觉到紧急情况,也不存在故意将其遗弃的动机。家属们也表示:“B某平时喝酒很多”,“经常在醉酒状态下随便找个地方就睡着了”。此外,据称A某在目击B某后不久就给女儿打电话,感叹说“你爸真是做得太过分了,喝醉酒竟然在裤子里拉了大便”,外出后在回家前还说“粪便应该都清理干净了吧”,从这些言行看,她完全没有预料到丈夫会死亡。
至于A某就首次发现时间作出虚假陈述的原因,她表示:“我只当是丈夫喝醉后出丑、睡着了,对没能更仔细查看感到非常后悔和慌乱。”合议庭和陪审员认为这一说法具有一定合理性。合议庭指出:“被告对于自己平时对被害人心怀不满的部分也毫无保留地作了陈述,结合他们之间的关系、被害人平日的酗酒习惯以及当时现场照片等情况,可以认定其并无遗弃的故意。”并以此说明宣告无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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