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再抗告”……NewJeans“禁止单飞活动”禁令最终确定
本月17日NewJeans异议申诉被驳回
截至前一天(24日)未再提起再抗告
Ador向法院针对女团NewJeans成员提出的禁止单独活动临时处分申请已最终确定。
25日据法律界消息,NewJeans五名成员截至前一日,未向维持“禁止维持经纪公司地位变更及禁止签订广告合约”等临时处分裁定的抗告审合议庭提交再抗告状。再抗告必须在接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提出,如提出再抗告,案件将被移送至大法院。
但由于NewJeans成员截至前一日未提出再抗告,禁止单独活动的临时处分裁定遂告确定。这距离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25-2部(审判长黄炳河、郑宗官、李均镕)驳回NewJeans成员就“禁止变更经纪公司地位及签订广告合约”等临时处分裁定所提异议抗告,约一周时间。
NewJeans五名成员去年11月称,“相互之间的信赖关系已被破坏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并指出隶属Hybe旗下厂牌Ador存在违反专属经纪合约的行为。对此,Ador方面于今年1月针对NewJeans提出临时处分申请,要求“禁止其单方面签订广告合约等行为”。
负责审理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首席部长法官金相勋)今年3月表示,“难以认为债权人(Ador)已违反专属经纪合约中的重要义务,致使出现解除专属经纪合约的事由,或足以认定作为专属经纪合约基础的相互信赖关系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已得到充分立证”,并全面采纳Ador方面的申请,作出准许裁定。
其后,NewJeans成员提出异议申请,但在今年4月被驳回,成员们再次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也再次被驳回。法院上月还准许了Ador针对NewJeans提出的间接强制申请,裁定如果进行单独活动,NewJeans每名成员每发生一次违规行为,须向Ador支付10亿韩元。
另一方面,Ador针对NewJeans成员提起的确认专属经纪合约有效的本案诉讼,目前一审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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