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美国200年人事听证会历史,韩国仅25年
彻底的事前审查、广泛的批准范围是“优点”
专家:“只要强化审查,听证会质量就能提升”

编者按把人才用在合适的位置上,事关国家治理成败。“用人就是一切”这句话并非空穴来风。问题在于,即便想用人才,在现实中却很难真正启用。即便好不容易物色到人才,想赋予其重要职责,本人却婉拒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与为审查公职人员而设立的制度在现实中反而阻碍人才任用不无关系。若把私生活审查置于能力审查之上,就会出现问题。以审查公职人员本人乃至其配偶、子女的私生活并借机抹黑为主要目的的现行人事听证制度,必然会使得举荐人才愈发困难。本文在每届新政府成立之际反复暴露的问题基础上,对人事听证制度进行诊断,并探讨改进方案。
[公职人员,应先检验能力]事前审查严苛的美国…韩国却是“弹性”尺度 View original image

对高级公职人员的品格和能力进行审查的人事听证会,主要存在于韩国、美国等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首次引入总统制的美国自1787年制定联邦宪法以来,已运行人事听证会制度200多年。韩国于2000年制定《人事听证会法》,到今年已是第25个年头。由于美国历史更为悠久,每当出现“人事听证会无用论”时,韩国国内就会出现应当借鉴美国模式的声音。专家表示,美国的人事听证会制度同样存在副作用,但在严格的事前审查和广泛的国会同意范围等方面,仍有值得借鉴之处。


比美国更窄的国会同意范围…韩国即使不同意也“我行我素”

韩国和美国人事听证会的最大差异之一在于国会同意的范围。美国联邦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总统应提名大使、公使、领事、联邦最高法院法官以及隶属于联邦政府的所有官员,并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加以任命。”据悉,美国总统需要经过参议院同意的任命职位多达1200多个,不仅部长,副部长、副部长助理等也都需要国会同意。相较之下,韩国仅有国务委员等60余个职位候选人属于人事听证会对象,其中只有国务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法院法官、宪法法院院长、审计院院长以及宪法法院法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由国会选出)需要国会同意任命。


因此,在美国,如果没有参议院的任命同意,即便是总统也无法任命大多数行政部门高官。但在韩国,除国务总理等少数职位外,国会人事听证会事实上仅具形式意义。实际上,在李明博、Park Geunhye、Moon Jaein政府时期,共有包括国务委员在内的60余人是在未获国会通过听证报告书的情况下被强行任命的。Yoon Sukyeol政府同样在未获国会同意的情况下,任命了包括前雇佣劳动部部长 Kim Moonsoo 在内的数十人。即使在野党反对,只要“强行任命就行了”的做法一再上演,便愈发助长了“如果是这样,人事听证会还有什么用”的无用论。


对由总统任命的公职人员的认知也存在差异。在美国,行政部门高官被普遍视为总统的工作伙伴,因此参议院否决任命的情况极为罕见。最近一次被参议院否决任命的是1989年的国防部长候选人约翰·塔沃,距今已有整整36年。最近,Donald Trump 第二届政府时期的国防部长 Pete Hegseth 因涉嫌性丑闻等问题遭到强烈质询,一度陷入被否决的危机,但最终有惊无险地获得通过并就任。相较之下,参议院对终身制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部门)的任命则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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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动用联邦调查局进行审查的美国…韩国呢?

与此相反,韩国往往将人事听证会作为攻击政府和执政党的手段,频频通过深挖部长候选人的私人生活来诱导其“落马”。在这种氛围下,与其说是审查,不如说在野党更把“让候选人落选”视为政治成果。时代精神研究所所长 Eom Kyungyoung 表示:“本应对公职人员的资质、使命感以及维护宪法的意志进行无限度的审查,但在我国,反而倾向于只聚焦于廉洁性,且集中于其中最具刺激性的部分。将审查比重划分为能力审查70%、廉洁审查30%左右才是较为适当的。”


对候选人的事前审查强度也有所不同。在美国,一旦总统批准某一候选人,不仅白宫,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等也会全部投入,对候选人及其家属的名誉、道德性以及违法情况等进行彻底调查。事前审查依据法律程序公开进行,通常耗时在2至3个月以上。通过这一关后,白宫会与相关常设委员会主席等协商,由总统向参议院提交候选人任命同意案。由于经过严格的事前审查和事前协调,人事听证会上主要集中在对工作能力的审查。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 Lee Joonhan 称:“在美国,部长候选人要撰写多达20多页的问答文书,问题非常细致,候选人在撰写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我不行’的想法而选择放弃。经过这一程序后,联邦调查局、警方、国税局还会再进行审查,因此到了人事听证会阶段,几乎不会再出现隐私被翻出的情况。”他还表示:“但在韩国,只要有总统的意志,事前审查几乎形同虚设,具有极大的弹性,因此在人事听证会前后问题才会不断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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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事前审查,打造“政策听证会”

当然,美国的人事听证会制度并非完美。任命同意对象过多、审查周期过长,也会成为弊端。若朝野矛盾尖锐,自总统提名候选人起,100天乃至拖到200天仍无法获得任命同意的案例并不少见。Trump 第一届政府时期,国防部长一职曾有长达7个月处于空缺状态。对此,总统往往通过任命代理部长,在不经国会同意的情况下迂回弥补国政空白。Trump 在首任期内频繁采用代理体制,美国媒体也曾批评其为“由临时工运转的行政部门”。


专家建议,应当有选择地借鉴美国制度中必要的部分,例如强化事前审查,将道德性和能力审查分开,以及扩大需要国会同意的职位范围等。Lee 教授表示:“有意见认为,应将身份审查不公开、政策审查公开分开进行,但在如今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不公开审查)难以真正发挥效果。只要强化事前审查,在前期筛除存在道德问题的候选人,人事听证会就能够真正发挥政策听证会的作用。”



所长 Eom 表示:“有必要扩大国会任命同意的范围。如果听证报告书无法通过,应当引导候选人主动退选,或由总统撤回任命。”他同时指出:“但国会若一味拒绝通过听证报告书以阻止任命,也并不理想。可以考虑通过民意调查,当三分之二以上民众表示同意时,便必须通过报告书等方式,完善细化标准,这或可成为一种替代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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