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国政监察·国政调查也可要求证人出席”……执政党提出《证人出席要求法》修正案
14名共同民主党议员提案:国政监察·国政调查扩大为常任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若故意拒收或规避出席要求书将被处以罚款;部分人士批评为“钳制企业、涉嫌违宪”
共同民主党近日在国会提出了以大幅扩大可对证人发出同行命令的适用范围为核心内容的《国会证言及鉴定等相关法律》(证鉴法)修正案。
据国会议案信息系统18日消息,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 Choi Minhee 等14人近日共同提交了证鉴法修正案。
去年,当时兼任总统权力代行的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对民主党通过并被规定为“重要议案审查及听证会”的证鉴法行使了要求重新审议权(否决权),该法案因此被废弃。
此次提出的法案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常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一般情形”。常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委员长根据是否有必要召开进行判断,并可自行决定召开。
尤其是,本次修正案还新设了罚款条款。现行证鉴法规定,若国会对未出席的证人提出刑事控告,法院判决结果可对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但在此次提交的证鉴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如下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国会,或故意拒收出席要求书的证人,可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未响应同行命令,或故意规避接收同行命令书的证人,可处以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修正案还规定,若证人出席国会时以暴力、威胁或侮辱性言行损害国会权威,可处以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若作出虚假陈述,可处以1亿韩元以下罚款。
作为证鉴法修正案代表提案人的议员 Choi Minhee 在提出理由中表示:“刑事控告程序在证据收集、事实关系判断等方面耗时较长,难以及时应对证人不出席问题,因此被指出并非强制证人出席的适当手段。”
她接着说明称:“本次修法并不将对未出席证人发出同行命令仅限于为国政监察或国政调查而设的委员会,而是扩大到常设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一般情形,并通过规定可对符合不出席等犯罪构成要件者处以罚款的法律依据,以此提升国会证言及鉴定的实效性。”
3月5日,国会科学技术情报放送通信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国会召开,委员会委员长 Choi Minhee 正与执政党干事 Choi Hyeongdu 交谈。2025年3月5日 记者 金贤敏
View original image另一方面,也有意见指出,此举过度扩大国会权能,侵犯基本权利。尤其是对于必须争取海外客户企业的首席执行官(CEO)等人而言,可能造成日程受阻等经营负担,财界也对此表达不满。曾任三星电子社长的国民力量党议员 Koh Dongjin 当天在其个人脸书上批评称:“这是可以让企业家一年365天都被传唤到国会的法案,简直就是‘扼住企业咽喉’的法律。”
Koh 议员尤其援引宪法第61条有关“国会可以对国政进行监察,或就‘特定的国政事项’进行调查,并可要求提交为此所需的文件,或要求证人出席并作证或陈述意见”的规定,强调称:“这首先是存在‘违宪可能性’的恶法。对证人的出席及证言的要求应当在国政监察或国政调查时进行,现行证鉴法的法定目的和立法旨趣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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