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账后态度突变”……被“医疗费打折”诱惑签约后吃亏的消费者
韩国消费者院3年接到相关受害投诉1198件
与解除合同·违约金相关纠纷占84%
有意见指出,消费者与医疗机构签订为期较长、包含多次诊疗的合同后,如要求解除合同,往往无法退还预付费用,或因已履行的诊疗费用、违约金扣除等原因只能拿回较少金额,需格外注意。
根据韩国消费者院11日发布的数据,自2022年至今年一季度,近3年间与医疗服务预付诊疗费相关的消费纠纷调解申请共计1198件,其中2022年192件、2023年424件、2024年453件(其中一季度116件)、2025年一季度129件,呈逐年增加趋势。这类案件占医疗服务整体纠纷调解受理量的35.2%。
在此期间,受理量最多的科室为皮肤科,占35.8%(429件),其后依次为整形外科29.2%(350件)、韩医16.5%(198件)、牙科10.3%(123件)等。
从申请理由来看,因合同解除及违约金引发的案件最多,占83.7%(1003件);其次是因出现副作用,占10.0%(120件);因合同不履行(履行不完全)引发的案件占5.5%(66件)。
韩国消费者院解释称,在签订了历时较长、包含多次疗程的医疗服务合同后,如果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因医疗机构自行设定的违约金以及在解除前已履行项目按原价扣除等原因,消费者实际拿到的退款金额可能远低于预期。因此,消费者院提醒消费者:▲签订长期、多次疗程合同时,日后很难退还诊疗费,应慎重决定是否签约;▲应事先确认合同的构成与条件、各项细目费用。
消费者院还建议,如果在合同书和格式条款中发现限制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或因合同解除而对消费者施加过重的恢复原状义务等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就不应与该医疗机构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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