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变化后的地方合同制度”……光州市开展合同实务培训
市、自治区、公社、公团、出资·出捐机构负责人
以制度改革引发的业务混乱与纠纷案例为中心
光州市于上月30日在市厅无等厅面向市和各自治区、公社、公团、出资·出捐机构等负责合同和发包业务的10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了“应对地方合同制度改革能力提升培训”。光州市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光州市31日表示,市政府于30日在市厅无等厅面向市和各自治区、公社·公团、出资·出捐机构等负责合同与发包业务的100余名工作人员,举办了“应对地方合同制度改革能力强化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共享近期修订的《地方自治团体投标及合同执行标准》和《地方自治团体投标时中标人决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预决算规则的变化内容,并为将于7月中旬公布的地方合同相关法令修正案做好预先应对。
培训由地方合同实务领域的专业讲师、公共合同研究院副院长Han Gilok主讲。Han副院长重点围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现场适用案例及实务注意事项等进行授课。
市政府通过本次培训,计划预防因制度频繁调整而可能在一线产生的业务混乱和民怨纠纷,并提升合同负责人的理解程度,从而提高合同行政的稳定性和可信度。
此外,市政府还计划于7月中旬出版面向合同·发包业务负责人的实务型教材《地方合同指南》,持续支持提升一线实务能力。
会计科长Lee Subin表示:“随着地方合同制度变化速度加快,提高实务人员的熟练度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将通过本次培训和教材出版,提高大家对制度的理解,促使稳定的合同行政得以扎实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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