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雨伞调查160个地方自治团体寄养家庭支持现状
除自立安家金外,儿童用品购置费、养育补助金、大学升学资金等支持不足

绿色雨伞受保护儿童支援项目宣传照片

绿色雨伞受保护儿童支援项目宣传照片

View original image

有意见指出,对于因父母死亡、儿童虐待等原因而难以在原生家庭中受到保护、需在寄养家庭中照护的儿童所适用的“家庭寄养”制度,各地方自治团体的支持水平依然不足。


儿童福利专业机构“绿雨伞”(会长 Hwang Younggi)21日发布《全国160个地方自治团体家庭寄养支持现状》时指出,各地自治团体向家庭寄养儿童提供的儿童用品购置费、抚育补助金、大学升学资金等主要补助金水平,未能达到保健福祉部的建议标准。


这是绿雨伞自3月起近期为止,与全国家庭寄养支援中心协议会一道,对全国160个地方自治团体的家庭寄养儿童支持现状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果。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各地自治团体在家庭寄养儿童结束保护时发放的自立安家补助金,全部达到了1000万韩元的标准,但其他补助金则因地区而呈现差异。


首先,在为家庭寄养儿童提供初期支持的“儿童用品购置费”方面,达到政府建议标准、即每人100万韩元的自治团体不到一半。遵守儿童用品购置费标准的自治团体共有52处,分别为:首尔特别市、京畿道31个市·郡、庆尚南道18个市·郡、釜山广域市、忠清北道永同郡等。


满足为稳定抚育提供“抚育补助金”标准的自治团体仅有15处,不足总数的10%。相关自治团体为:首尔特别市、仁川广域市、江原特别自治道束草市、麟蹄市、平昌郡、铁原郡、杨口郡,忠清北道堤川市、槐山郡,忠清南道天安市,以及庆尚南道巨济市、陜川郡、昌宁郡、山清郡、居昌郡。目前,政府建议向家庭寄养儿童提供的抚育补助金为:未满7岁每月34万韩元,7岁以上未满13岁每月45万韩元,13岁以上每月56万韩元。

育儿补助金标准达标的地方自治团体仅15个,共160个 View original image

尤其是在“大学升学资金”方面,达到向家庭寄养儿童提供500万韩元支持建议标准的自治团体,仅有蔚山广域市和忠清北道沃川郡2处。


绿雨伞认为,由于对家庭寄养儿童的支持是通过政府“建议”方式来推进,因此导致各地方自治团体之间出现差距。鉴于这种地区差异可能进一步演变为家庭寄养儿童的成长差距,绿雨伞在22日“家庭寄养日”之际,正在开展名为“无缝隙·在一起”的线上活动。


绿雨伞计划通过“无缝隙·在一起”活动,呼吁保障家庭寄养儿童的权利,具体包括:通过将家庭寄养事业重新纳入国家财政来强化国家预算责任、将家庭寄养儿童纳入抚育支持政策对象、完善弥补法定代理人空缺的决策支持体系等。



绿雨伞会长 Hwang Younggi 强调称:“无论在哪个地区,儿童都应在不受歧视的前提下享有同等权利,这一点在对家庭寄养儿童的支持方面也不例外。我们将从国家层面积极发声,确保对家庭寄养儿童及寄养家庭的支持能够以负责任的方式落实,让所有孩子都能在类似家庭的温暖环境中成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