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通过中国大型网购平台直接下单
用非法食材烹饪并售卖食品
两家使用中国产非法食材的中餐馆因涉嫌违反《进口食品安全特别法》等被查处。
15日,据济州道自治警察团消息,经营一处在中国游客中颇受欢迎的济州市高档中餐馆的A某(34岁),被指控通过中国大型网上购物平台直接订购非法食材,用于烹饪并销售菜品。
据警方介绍,A某为烹制“回锅肉”“梅菜扣肉”等中式菜肴,从中国网上购物平台非法购买特制酱料22.5千克、干蔬菜10千克、绿茶5千克等共计37.5千克食材并用于销售,已于本月12日被查获。A某供述称:“用韩国国内流通的酱料和食材很难再现中国当地的味道,所以才在网上购物平台直接购买后使用。”
今年5月14日,济州市一家中国知名米粉连锁专门店也被查处。合伙人B某(45岁)和C某(46岁)在今年1月开业后,与中国总部的食材生产工厂直接交易,为逃避海关查验,将食材分装后走私入境。
经查实,他们非法进口并使用了包括用于米粉汤底的麻辣酱和干面在内的15种、共173千克食材。
B某和C某供述称,由于这是首家连锁店,少量食材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进口,因此才选择非法进口,并补充表示:“如果今后再开设其他连锁门店,原本打算依法申报后正规进口食材。”
此次查获的非法进口食材总量为210千克,计划全部予以销毁。根据现行法律,若未申报而擅自进口并使用非法进口食品,将依照《进口食品安全特别法》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此外,如使用相关食材烹饪食品并对外销售,还可依据《食品卫生法》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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