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生效后10年停滞不前
随着新政府上台,韩国和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否将进一步开放备受关注。两国曾于2024年5月就重启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和投资领域第二阶段谈判达成一致,并宣布将讨论扩大法律市场开放方案。然而,Yoon Sukyeol(65·司法研修院第23期)前总统遭到弹劾后,相关讨论事实上处于中断状态。在韩国法和中国法咨询需求双双增加的背景下,新政府是否会积极推进进一步的市场开放,备受瞩目。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虽已于2015年生效,但两国法律市场的开放仍停留在第一阶段。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就本国法律提供咨询服务,被禁止就对方法律提供法律意见,也不得雇用对方国家律师或共同承接案件。在中国,仅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FTZ)例外性地允许共同运营,但由于地域和业务范围受限,被指出实际效果有限。韩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中国律师事务所在韩国虽设有办事处,但在咨询范围和案件承接方面均受到诸多限制。据悉,法律事务所太平洋近期决定关闭上海办事处,也是因为上述限制和市场开放迟缓导致盈利停滞等多重困难。
Won Jungjae(48·第34期)法律事务所世宗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律师表示:“不仅在中国法上的争议案件或针对政府机关的对外事务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就连一般性的中国法咨询也受到不少约束。目前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市场开放水平过低,至少应当在中国法咨询方面实现无条件开放。”
在中国当地遭遇困境的并非只有韩国律师事务所。进入韩国市场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也面临类似困难。以2025年5月为基准,进入韩国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有4家,分别是立方(2018年)、盈科(2019年)、中晟诚泰(2023年)、隆礼&天闻律师事务所(2024年)。其中部分机构已处于缩减韩国办事处运营规模的状态。
中晟诚泰首尔办事处代表Kim Yunguk表示:“仅仅因为无法提供韩国法咨询的说明,咨询中断的情况就非常多。显然中韩之间的法律服务需求是存在的,但现实中却难以作出实质性回应,这正凸显了市场开放迟滞所带来的弊端。”
专家认为,法律市场开放的意义已远超律师事务所海外拓展本身。Park Jaeyoung(45·律师考试第4届)法律事务所DLG北京工作站律师表示:“目前仅以联络处形式开展业务,但如果能够设立合资或独立律师事务所,韩国律师进军中国市场的空间也将随之扩大。”他还表示:“法律是企业经营的基础,一旦实现市场开放,韩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将大幅提升。”Won Jungjae律师也补充称:“如果法律市场开放得以实现,韩国律师事务所能够自主处理的业务范围将会扩大,面向在华韩国企业的承揽机会也会增加,招聘中国律师也会比现在容易得多。”一名在上海办事处工作的国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则表示:“如果通过法律市场开放,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直接提供咨询,并允许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接案件,将极大提升业务效率和服务的一致性;从客户角度来看,也会切实感受到变化,法律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大韩律师协会早在2018年就已正式向法务部建议扩大法律市场第三阶段开放。其核心内容包括:允许设立合资律师事务所;允许雇用中国律师;在部分诉讼业务除外的前提下允许提供中国法咨询;将允许共同经营的区域扩大至全国等。大韩律师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进军中国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等地设有分办事处,但实质性业务仍局限于本国法咨询。为实现两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实质性合作,有必要参照美国和欧盟的案例,推进第三阶段开放。”Kim Yunguk代表也表示:“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之后仍停留在第一阶段的现状应当被突破,两国都应正式启动关于第三阶段开放的讨论。”
记者 Lee Jinyoung 法律新闻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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