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10万韩元…扩大“生命守护者”培训

自去年起,全国首个实施生命守护者举报奖励金发放制度的洪城郡保健所。

自去年起,全国首个实施生命守护者举报奖励金发放制度的洪城郡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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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洪城郡保健所8日表示,全国首创的“自杀高危人员举报奖励金发放制度”自去年起已开始导入并运行。


举报对象为:▲因重度抑郁导致在睡眠、饮食等日常生活方面遇到困难者 ▲具有自杀意图或既往自杀企图者 ▲经历过家人、熟人等自杀事件者等。


在察觉到自杀危机情况后,如郡民向洪城郡保健所“生命关爱组”进行举报,且被举报对象首次在洪城郡精神健康福利中心登记的,将按每起举报发放5万韩元、每年最高10万韩元的奖励金。


但负有自杀高危人员举报义务的自杀预防项目相关机构公务员及从业人员,以及自杀高危人员本人,不属于可领取举报奖励金的对象。


郡保健所于2024年在全国率先导入该制度,通过一名生命守护者的迅速举报,安全救助了曾出现自杀征兆的A某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将扩大能够及早识别和应对自杀征兆的生命守护者培育教育,并积极宣传、充分运用举报奖励金制度,全力保护郡民的宝贵生命。


郡保健所健康管理科长Lee Yongsuk表示:“对身边遭遇困难的邻里给予温暖的关心和援手,就是守护宝贵生命的第一步”,并呼吁“发现自杀高危人员时,请毫不犹豫地立即向洪城郡保健所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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