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在由其承担关税的 DPP 条件下故意压低申报价格
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6日(当地时间)报道称,在美国政府大幅上调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背景下,美国中小企业与中国企业利用制度漏洞“串通”规避关税,但在现实中监管取证十分困难。
据《金融时报》报道,中国部分化学品供应商和包装用品企业正向美国中小企业提出,以“DPP条件”供货的建议。
DPP条件是“关税支付后交货条件”(delivery duties paid)的缩写,即由卖方承担运输费、税费、关税等全部费用,并将商品送达买方指定地点的交货条件。
在此条件下签订合同后,作为外国经营者的中国销售企业将在美国制度下以“外国进口登记人”(foreign importer of record,FIOR)的身份向美国海关申报并负责通关,同时承担缴纳关税的义务。
这一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也并非罕见,但问题在于,近期关税大幅上调后,中国企业为规避关税而试图利用这一制度漏洞的案例正在不断增加。
《金融时报》称,这些企业在通关文件中将价格填报得低于实际水平,或在品目说明中与实际不符,从而只缴纳本应正常缴纳关税的一小部分。
外国企业若要在美国注册为FIOR,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因此,即便美国政府成功查获以FIOR身份注册的外国企业逃避关税的事实,也难以实施具有实效性的制裁措施。
即使对外国企业处以巨额罚款或惩罚性金钱制裁,实际上也缺乏切实可行的执行手段。
与销售中国商品的美国企业合作的律师Dan Harris表示,美国政府可以对协助实施此类逃税手法的美国企业进行制裁,但他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指出,“(对于中国企业)美国政府可采取的措施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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