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向警方自首承认吸毒的说唱歌手Sik-K(本名 Kwon Minsik,3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庭长法官 Ma Seongyeong 于1日以违反《麻醉品管理法》(大麻)等罪名,判处权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同时命令其接受保护观察,并完成40小时的药物治疗课程。
合议庭表示:“其犯罪次数较多,且作为知名歌手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但他对错误深刻反省,并且就持有大麻的嫌疑进行了自首,这一点予以酌情考虑”,说明了量刑理由。
权某因被控于2023年10月1日至9日期间注射氯胺酮和摇头丸而被起诉。还有指控称,他于去年1月11日吸食大麻,并于同月13日持有大麻。
他于去年1月19日在首尔龙山区首尔地方报勋厅附近,对正在执行勤务的警察表示“想要自首承认吸毒”,从而接受了警方调查。检方于去年6月对权某提起不拘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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