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未满3年的低年资公务员对象…以教育和服务代替训诫与警告

忠清南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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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30日表示,为了防止公务员腐败行为再次发生并推进以预防为中心的审计,将全国首次试点运行“对警告等处分的替代处分制度”。


替代处分制度的核心,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轻微违纪行为、在职未满3年的低年资公务员身上,用专业教育或志愿服务机会,替代原有的身份上训诫、注意等处分。


道审计委员会计划,仅在认为通过业务能力提升教育或现场志愿服务能取得更好效果,或认定由此带来的改进效果较大时,才选定为替代处分对象并予以实施。


被选为替代处分对象的公务员,如完成针对审计指出领域的20小时专业教育(网络教育为16小时),或在社会福利机构开展16小时志愿服务,即可免于训诫、注意处分。


履行期限为自处分通知之日起3个月,如在期限内未提交履行结果的证明资料,则适用由审计委员会表决决定的原处分。


替代处分制度的试点运行期限至今年年底为止,忠清南道将通过绩效分析和收集一线意见,研究是否扩大适用职群和适用范围。


道审计委员会预计,该制度一旦落地,将通过为公职人员提供自我反省和能力提升机会,以及强化以预防为中心的监督活动,大力推动实现透明、公正的组织运营。


忠清南道审计委员会委员长Seong Wooje表示:“此次替代处分制度将成为全国首个实施的‘以预防为中心的审计’模式”,并称“将尽最大努力,让低年资公务员把试错当作成长机遇,提升自身能力,为道民提供更值得信赖的行政服务”。


另一方面,根据《忠清南道公务员警告等处分相关规定》第3条,道知事可对尚未达到处分事由程度的轻微违纪或不当行为,作出训诫、警告及机构警告、注意等处分。


其中,训诫适用于被认定为违法或不当行为,但其程度尚未达到纪律处分或问责的情形;注意则适用于比训诫内容更轻微的违纪或过失,但有必要督促其警醒时所作出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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