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2年期协议启用临时公营停车场
论岘洞45个车位规模自下月起运营
首尔江南区(区厅长 Jo Seongmyeong)利用论岘洞277-23、24号一带(面积1752㎡)的个人所有闲置土地,建设了可容纳45辆车的临时公营停车场,并将从5月起正式投入运营。
这是通过与承担税负的土地所有者协商,无偿提供土地加以利用的项目,利用私有土地建设公营停车场在江南区尚属首次。该项目在无需投入大规模预算的情况下,成功增加了停车空间,是一次成功的官民合作案例。
这块土地在过去拆除原有建筑后,新建工程延迟,被归类为闲置土地。闲置土地被认定为综合合算对象土地,纳税人需负担高税率的财产税和综合不动产税。因不可避免的原因短期内难以进行建筑的所有者因此承受了高额税负,持续向政府部门提出民怨。
区政府围绕“作为公营停车场利用”这一构想,积极破解了相关难题。依据《地方税法》中关于“为公益目的的无偿使用”这一免税条款,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后签订了无偿使用协议。土地所有者在停车场运营期间可享受财产税免征及综合不动产税减免的优惠,而区政府则实现了提升公共便利性的目标,双方同时获得了实质性利益。
该停车场将自今年5月起至2027年6月止运营2年,居民优先停车位的分配将于5月开始。考虑到目前平均每增加1个停车位需投入约1亿至2亿韩元的现实,本次案例不仅有助于缓解停车难问题,也可视为实现行政效率提升和预算节约的优秀范例。
以此次案例为契机,区政府也在推动制度改善。根据现行《地方税法》,若在拆除后6个月内未开工,即被视为闲置土地并适用高税率,但在现实中,建筑准备往往需要6个月以上。为解决这一问题,区政府拟定了将开工宽限期由6个月延长至1年的《地方税法》修正案,并已作为地方税制改革课题正式提交首尔市。
Jo Seongmyeong 区厅长表示:“本次项目是通过将私有土地用于公共目的,实现官民双方实利的模范案例。今后也将继续倾听居民的不便诉求,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动更具创造性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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