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建设3.2GW级园区
政府已将正在全罗南道新安海域推进的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指定为可再生能源集聚园区。
产业通商资源部22日表示,已根据《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普及促进法》将该项目指定并公告为集聚园区。
据此,全罗南道计划到2033年在新安郡海域建设10个园区、总规模3.2吉瓦的海上风力发电园区。
全罗南道自2021年起通过产业部的“公共主导大规模海上风电园区开发支援项目(国费21.7亿韩元)”,调查了各个业者原本推进的风电园区在许可方面是否相互冲突,并对项目区进行了重新规划。此外,还组建了有居民和渔民代表参加的官民协商会,着力提高居民接受度。
特别是将输电线路途经预定地的居民代表纳入协商机制,并通过电力系统协商体和居民说明会等方式,就构建联合并网设施开展协商。全罗南道还将同步推进海上风电设备产业及相关企业培育战略,计划为强化国内海上风电供应链作出贡献。
另一方面,集聚园区制度是由地方自治团体发掘选址,通过官民协商会确保居民接受度后推进项目的方式,政府可以就相关区域要求韩国电力公司建设联合并网设施。发电园区竣工后,将向地方自治团体赋予最高0.1的可再生能源供应认证(REC)加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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