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发布立法预告…截至5月28日
“努力推动整备项目快速通道落地”

国土交通部着手修改下位法令,降低推进再开发、再建项目的门槛。老旧建筑物标准中将把无许可证建筑物纳入统计,并重新制定能够反映居民不便情况的再建诊断标准。


国土交通部17日表示,将从18日起就包含上述内容的《城市及居住环境整治法》施行令和再建诊断标准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本次修订是对2025年国土交通部工作计划和“地区建筑景气补充方案”的后续措施。修正案自5月28日前,将立法预告40天。“再建诊断标准”等将另行自5月8日前,行政预告20天。


现行《城市整治法》施行令规定,指定再开发整治区域的要件为使用年限30年以上的老旧、低劣建筑物须占整体的60%以上。但无许可证建筑物一直被排除在老旧度计算对象之外。本次修正案将1989年1月24日之前的无许可证建筑物也纳入统计,以消除制度上的盲区,并使项目推进更加容易。


在再建项目方面,原有的“安全诊断”更名为“再建诊断”,诊断时点也调整为在项目许可之前。其用意在于,即使居民不便程度较大,也要减少因未能通过诊断而导致项目开工延迟的问题。


重建开发将纳入无证建筑推进…重建安全诊断加强反映居民不便 View original image

诊断标准也将发生变化。当前以结构安全、居住环境、设施老化程度、费用分析等4个项目为基准进行评分。但有意见指出,居住环境项目未能充分反映居民不便。本次修正案将细化居住环境项目,新增加居民公共设施、地下停车场、绿化环境等7个项目。日照、室内空间、城市景观等既有项目则重组为“住户内部环境”和“共用部分环境”。根据国土安全管理院提出的标准,评定为A至E等级。


分值权重也将调整。居住环境项目的权重由30%提高到40%,并允许将费用分析排除在评价之外。如居民有需求,也可以像以往一样,将费用分析纳入诊断。此前结构安全:居住环境:设施老化程度:费用分析的权重换算为3:3:3:1,今后将调整为3:4:3。


对于未能通过再建诊断而需要重新诊断的情况,将允许再次利用3年内编制的诊断结果报告书。这是为了减轻诊断所需的时间和费用负担。


国土交通部住房政策官Park Heonjeong表示:“老旧地区再开发项目的推进将更加顺畅,再建诊断实施过程中也有望更好地反映居民不便事项”,“为消除监管盲区、推动整治项目快速通道的落地,将持续吸收一线意见,促使制度稳定定型”。



修正案全文可在国土交通部网站“政策资料-法令信息-立法预告·行政预告”栏中查阅。如有意见,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国土交通部网站提交意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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