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通商资源部8日表示,已确定分散能源特化地区(分散特区)激励措施的方向。此举旨在缓解电力系统负担、减少首都圈内高成本发电机的使用,并以降低电力直接交易产生的附带费用、缩小地区间电价差距为目标。
分散特区是在既有区域电力事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新概念,分散能源企业可在指定区域内同时开展发电和售电业务。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适用有别于韩国电力公司的差别电价体系,并适用可验证海外电力新业务模式的监管特例。
政府将通过激活分散特区内的近距离电力供需,降低配电网损耗率,并减少电力直接交易时产生的附带费用。特别是计划将配电高压用户的损耗率较现行水平降低约1.2个百分点,同时也在研究配电网使用费折扣方案。此外,对于可大幅减排温室气体的发电能源,如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能、氢燃料电池等,将推动免除部分气候环境成本等费用。
从韩国电力获得的补充电力费用,将优先保障至既有区域电力事业者水平,同时提供新的选择方案,以扩大企业的自主性。若确认分散能源引入在缓解电网拥堵等方面产生效益,将推进减免附加结算金。但电力基金和福利特例电价等法定费用仍将同样适用于分散能源电力交易。
政府预计,上述政策将带动非首都圈地区电价下调,进而促进数据中心等大规模用电需求向地方迁移。
同时,对于以吸引用电需求为目的的分散特区,将简化电力系统影响评估的审查项目,并优先建设154千伏变电站等电力供应设施,以提高项目可预测性。
在如首都圈这类电网已趋饱和的地区,为引导新建发电机组接入,将在液化天然气容量市场招标中给予加分,并优先分配针对太阳能设备的可再生能源金融支持项目。特别是当在工业园区、工厂和城市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设备时,将比其他地区优先获得支持。
当分散能源企业提出特例申请时,将适用对相关监管从零开始重新审视的“否定清单式监管特例”,并通过“未来区域能源生态系统活性化项目”,为前期项目推进提供支持,计划给予最高60亿韩元(每年30亿韩元、最长2年)的国家财政资金。
产业通商资源部将于下月5日前受理各地方政府的分散特区指定申请,并在上半年通过工作层评估委员会及能源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指定地区。此后,将通过韩国电力董事会及电力委员会等机构推进相关规定修订和具体支持方案的制定,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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