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
一名数年间拖欠数千万韩元抚养费的5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被当庭收监。
联合新闻社7日报道称,济州地方法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部长期判事 Oh Changhun)以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为由,驳回了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50多岁男子A某的上诉。
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此前以不羁押状态受审的A某,随着当天二审判决的宣告被当庭收监。
A某于2018年9月收到法院判决,责令其向前配偶B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400万韩元,但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直到2022年8月为止、约4年间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因此被起诉。
A某因拖欠抚养费在2021年8月还曾被裁定拘留10日,但据悉当时他仍未缴纳抚养费。所谓拘留,是指对违反法院命令等情形,裁定将其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或监狱等拘留设施中的措施。
二审合议庭表示:“虽然被告在二审中刑事供托了700万韩元,这一点可以予以认可,但其未支付抚养费的时间非常长,拖欠金额也不少”,“综合考虑抚养人B某长期遭受精神痛苦的情况,以及被告从一开始就几乎没有支付抚养费意愿等情节作出判断”。
此前在今年3月,另一名在办理离婚登记后,13年间未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的50多岁男子也被判处实刑。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6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Jongung 以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罪,判处被告C某(52岁)有期徒刑4个月。
他于2016年曾被法院下达履行命令,责令其将拖欠的1500万韩元抚养费以每月100万韩元、为期15个月的方式分期支付,但他仍持续拒付抚养费,次年因此被裁定拘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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