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南山缆车施工提起行政诉讼等

对首尔市南山缆车项目按下“刹车”的法院决定在抗告审中也被维持。此前,针对首尔市南山缆车运营公司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一审法院作出予以准许的决定,首尔市随即提起即时抗告,但未获支持。

法院维持“南山缆车工程”停工决定…驳回首尔市抗告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31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3部(审判长法官 Yoon Kangyeol)于本月28日驳回了首尔市就其针对南山缆车运营公司作出的城市管理规划决定处分停止执行申请提起的抗告。由此,准许停止执行的决定得以维持,该处分的效力将自本案诉讼判决宣告之日起30日内停止。


此前,首尔市曾宣布将推进一项每小时最多可搭载1600人、往返于明洞站与南山之间的缆车(空中缆车)项目。为运营缆车,首尔市计划在南山设置高度30米以上的中间支柱(钢筋立柱),并将项目用地的用途区划由“城市自然公园区”变更为“城市规划设施公园”。


南山缆车运营公司韩国索道工业等方面主张,市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未遵守解除城市自然公园区划的相关标准。为此,他们对抗缆车项目,于去年9月提起撤销城市管理规划决定处分的诉讼,并申请停止执行。


去年10月,首尔行政法院表示:“可以认定申请人存在为防止因本案决定而产生难以恢复的损害所需的紧急必要性,且难以认为因本案决定的效力停止会对公共福利造成重大影响的忧虑”,并准许了韩国索道工业方面的申请。


首尔市不服上述法院决定,立即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在抗告审中同样维持了停止执行的决定。



本案实体诉讼目前正在首尔行政法院审理中,下一次辩论期定于下月1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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