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o Jinwoo、Na Kyungwon、Kim Kihyun等呼吁撤销并改判
比发回重审更快得出结论
执政党一方称“应以政治取胜而非寄望司法风险”
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出身的法律界议员们就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控,在二审中推翻1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判决而被宣判无罪的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一案,主张大法院可以作出破棄自判。
在前提认为二审判断不当的国民力量党看来,与其由大法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重新审理,不如由大法院综合一、二审案件的证据等,推翻二审并自行判断有罪或无罪作出破棄自判,这在“速度战”中更为有利,被解读为这一判断是其主张的背景。
Kim Kihyun议员27日上午在国会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会,要求“为了恢复动摇的司法部信赖,也请尽快作出破棄自判”。《刑事诉讼法》第397条规定,作为上诉审法院的大法院在撤销原审判决的情况下,如认为仅凭该诉讼记录以及原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调查的证据即可充分作出判决时,应当作出判决。
他提及大法院所设定的破棄自判标准,如不需要追加证据调查、法律适用错误明显、诉讼需要迅速性或效率性、社会争议较大等,并表示“(代表的二审)符合这四项标准”,“立法本意是破棄自判应为原则,发回重审应属例外”。
Kim议员还以以下几点为依据:自代表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至一、二审宣判的30个月间已完成证据调查和证人询问;关于选举法违犯嫌疑的审判在法律中明文规定了“6·3·3原则”;以及与代表参加总统选举资格相关的社会争议等。
对于记者提出破棄自判案例极为罕见的提问,Kim议员反驳称:“一审判决有罪却在没有特殊事由的情况下二审改判无罪的案例仅有1.7%,更少。从比例上看,破棄自判大约高出5倍。”
国民力量党议员 Na Kyungwon 和议员 Kim Kihyun 25日出席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举行的尹锡悦总统弹劾审判最后一次辩论庭,并在旁听席就座。2025.02.25 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与Kim议员一样出身法官的Na Kyungwon议员也于当天下午通过记者会敦促称:“如果大法院按惯例发回重审,将案件退回作为原审的高等法院,审判时间将进一步被拖延。必须摆脱拘泥于惯例的消极态度。”她还指出,鉴于对法律理解错误的判断是检方提起上诉的理由,大法院具备了可以直接作出判决的条件。
在代表二审之后,国民力量党内曾出现大法院应当发回重审的主张,但战略修改为敦促破棄自判,被认为与最终判决速度有关。若提前举行总统选举,而大法院在大选前就代表作出破棄自判并最终确定当选无效刑罚,代表将被剥夺被选举权。
相反,如果大法院以有罪趣旨发回重审,则必须在高等法院经过发回后的再审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需先有大法院判决、再有高等法院判决,不可避免地要耗费时间。此外,即便在发回后的二审中作出有罪判决,代表的上诉权仍然存在,如其再次上诉,还需等待大法院的判断。
而在破棄自判的情况下,大法院可以推翻二审并自行作出最终判决,相对而言耗时更少。曾任检察官、现任国民力量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长的Joo Jinwoo议员也在前一天非常对策委员会会议上主张,二审合议庭“勉强创造了怪异的法律逻辑”,并表示“大法院在像本案这样证据充分时,也可以作出破棄自判”。他还特别指出,代表被宣判无罪后不具备上诉权,无法再利用上诉状提交期限7日、上诉理由书提交期限20日,共计27日的时间来拖延,因此可以实现快速审判。
不过,执政阵营一部分人士也提出,应当以政治而非代表的“司法风险”来取胜的主张。亲Han Donghoon系的前战略企划副总长Shin Jiho当天指出:“从现在开始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一味转动诸如破棄自判之类的‘美好幻想回路’并不能解决问题。若大法院那样做,只能算意外之财而已,政治问题必须通过政治本身来思考如何击败Lee Jaemyung。”
3月26日,在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件二审中被宣告无罪后,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发表立场。2025年3月26日 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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