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教育厅与教师团体在残障学生交通费标准上意见相左
公交费核算标准解读不一
教师工会:“受G-pass影响,补助被削减”
市教育厅:“按监护人标准维持补助”
在光州地区教师团体就残障学生通学费的计算方式提出质疑并要求改进之际,光州教育厅表明立场称:“标准并未改变,并非实际支持缩减。”
光州教师劳动组合(光州教师工会)28日发表声明称:“自今年起,随着光州G-Pass政策的引入,小学和初中生的公交车费用被免除,作为残障学生通学费计算依据的公交费用下降,结果导致与去年相比,年度通学费被削减了约19万韩元。”接着指出:“残障学生实际上并不乘坐公交车,大多是在监护人或活动支援人员陪同下通学”,“以公交车费用为基准的计算方式本身并未反映现实”,予以批评。
G-Pass政策是光州市自今年起实施的青少年交通费支援政策,6至12周岁儿童可免费乘坐公交车,青少年可享受票价五折优惠。光州教育厅将这一政策反映在通学费计算中,将乘坐公交车学生的通学费标准由原先的“每天往返1,800韩元”调整为“800韩元”。
对此,教育厅表示:“对于乘坐公交车、自用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及监护人,仍按与去年相同的水平,每天提供5,600韩元的补助”,“在G-Pass政策下,如学生的公交车费用被免除,则不再向该学生另行发放通学费,但在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仍按以往标准发放同等金额。”教育厅还说明,为改善特殊学校学生的通学条件,已新增2辆通学巴士,目前共运营44辆,并计划在去年基础上再追加支援1辆氢燃料巴士。
光州教师工会以本次事件为契机表示:“有必要重新检讨残障学生通学费支持的计算标准本身”,并呼吁将支持水平提高到“每天1万韩元”的现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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