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郡受理分户及共同住宅价格查询与意见
可前往郡厅及各乡镇事务所或通过线上提交
忠清南道泰安郡以今年1月1日为基准,对个别住宅价格及共同住宅价格,面向住宅所有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分别在4月2日(共同住宅)和4月9日(个别住宅)之前受理意见。
据郡方面25日消息,个别住宅价格和共同住宅价格的基准日均为今年1月1日,公告对象为1万3621户个别住宅及1万1382户共同住宅(公寓、联排住宅、多户住宅)。
公告价格可通过前往郡厅财政科课税标准组及各邑·面事务所现场查询,也可登录“不动产公告价格通知”网站进行确认。
如所有者及利害关系人有意见,可前往郡厅财政科课税标准组或各邑·面事务所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也可以通过“不动产公告价格通知”网站进行提交。
郡方面表示,对于提交意见的案件,将重新核实住宅特性,并检查标准住宅价格与附近住宅价格是否保持均衡等,之后把结果通知申请人。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公告的个别及共同住宅价格将作为计算国税和地方税及各类负担金的基础资料,希望大家予以高度关注,在阅览及意见提交期限内核对公告价格。”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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