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因违反信号而起,却被认定为工伤”

法院就一名为按时送达而闯红灯、在交通事故中身亡的外卖骑手作出判决,认定其属于因公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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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8庭(审判长法官 Lee Jeonghui)在已故外卖骑手A某的父母起诉勤劳福利公团、要求撤销其作出的不予支付遗属抚恤金及丧葬费处分一案中,判决原告胜诉。


2023年9月,在某外卖代送平台担任骑手的A某,为取餐前往交叉路口驾驶摩托车行驶。虽然信号灯已变为左转信号,但A某无视信号继续直行,最终与对向左转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A某被紧急送医,但因脾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两天后死亡。


A某遗属以其系遭受工伤为由,向勤劳福利公团申请遗属抚恤金和丧葬费,但遭到拒绝。根据《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劳动者犯罪行为或该行为导致的死亡”不被认定为因公受害。勤劳福利公团解释称:“事故是由于亡者单方严重过失——闯红灯——而发生的。”


然而,A某遗属不服,提起诉讼,合议庭最终支持了遗属一方。合议庭认为,虽然A某确因违反信号而发生事故,但这是在履行配送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的事故。合议庭指出:“从配送工作的特性来看,为避免引发顾客不满,有必要迅速完成送餐”,“本案事故虽系因A某违反信号而引发,这一点可以认定,但应视为属于其为履行工作进行驾驶时通常伴随的风险范围之内。”



同时,合议庭还以A某在事故当日独自完成了32次配送为由,认为A某在判断力下降的状态下发生闯红灯的可能性较大。合议庭表示:“可以推断,事故发生时其身心疲劳已相当程度累积,在瞬间注意力或判断力下降的状态下,未能正确识别自身车速或交通信号”,“极有可能是瞬间判断失误、违反信号而导致事故发生。”另外,A某的雇主及同为外卖骑手的同事提交了关于配送工作节奏十分紧迫的陈情书等材料,这一点也被一并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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