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配备一对一专职公务员开展教育和心理支持
“遗属综合支援中心应由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负责”
有意见指出,在去年济州航空客机事故等大型灾难接连发生的背景下,有必要使遗属支持主体更加明确,并对支持进行体系化。
根据19日国会立法调查处发布的《灾难受害遗属支持制度的现状与改进课题》报告,2014年“岁月号”事故后设立的“1:1遗属专职公务员制度”,因为为每一位遗属分配一名专职公务员,提供一对一的定制化服务,而获得了积极评价。为进一步强化对遗属的支持,行政安全部还同时试点运营“遗属综合支援中心”。
但也有意见指出,这并非基于法律依据的系统化支持形式,在支持范围等方面存在模糊之处。由于是从地方自治团体抽调公务员进行分配,可能会因公务员个人能力不同,导致支持力度出现差异。报告认为:“由于在保障灾难受害者及遗属生计、赔偿与补偿程序、各类文件、丧葬程序等多样需求和必要事项方面缺乏专业性,遗属专职公务员所能提供的支持存在局限。”
从专职公务员角度看,在缺乏相关经验和专业性的情况下被投入工作,也可能感到负担。现行工作守则不仅难以对实际工作发挥帮助作用,他们在与遗属接触的过程中,心理上也会遭遇创伤。
还有观点认为,应当明确遗属综合支援中心的运营主体。在济州航空客机事故中,由国土交通部作为主管部门运营综合支援中心。各类灾难按照灾难类型指定灾难管理主管机构,与此相应,综合支援中心的中心主任也由国土交通部担任。国土交通部实际上承担了事故善后与恢复、以及遗属支持的全部工作。立法调查处表示:“在特定灾难发生时,相当多灾难管理主管机构在10年内从未经历过同类灾难”,“像遗属支持这样的工作领域,对他们而言是全新的领域,不可避免地缺乏经验和专业性,结果将难以对灾难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妥善支持。”
因此,有必要强化对一对一专职公务员的培训,并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因灾难产生的遗属支持工作。立法调查处称:“应当对专职公务员在面对受害者和遗属时的言行、注意事项等开展教育和训练”,“运营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的行政安全部,应负责所有灾难的遗属综合支援中心工作,提供不因灾种而产生差异的遗属支持,并逐步完善灾难遗属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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