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不安装“无障碍自助终端”将被罚款3000万韩元
还须更换地面材料并提供沟通方式

在政府提出缓解“无障碍自助终端机”负担方案的同时,正着手全面检视《禁止残疾人歧视法》(关于禁止残疾人歧视及权利救济等的法律)施行令。如果照现行内容不作调整,从明年1月起,经营“单人”小店的微型个体工商户,不仅必须立即更换为自助终端机,还要承担更换店内地面的负担。鉴于内需低迷导致小商户负担空前沉重,政府决定整顿相关法律,推迟适用,并制定具体操作指引。

为减轻小微个体工商户负担,着手整顿《残疾人歧视禁止法》 View original image

据17日相关部门消息,企划财政部、保健福祉部和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将着手对上述内容进行《禁止残疾人歧视法》施行令的重新整顿。根据施行令规定,个体工商户须在明年1月前,将店内安装的自助终端机更换为搭载无障碍功能的终端设备。如不更换,将被处以3000万韩元的罚款。所谓无障碍自助终端机,是指考虑到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可达性,具备语音输出、人脸识别、手语视频引导、盲文点块等功能的无人信息终端。


政府认为,微型个体工商户的负担过于沉重。按照施行令规定,个体工商户不仅要更换自助终端机,还必须连同店内地面一并改造。施行令要求,为便于视障人士感知,需铺设与其他地面材质有明显区分的地面材料,并在自助终端机发生故障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沟通手段。如果店内无法确保轮椅进入的空间,或没有单独空间,则必须安装可通过物理操作进行控制的软件。


与出于同样目的制定的《智能信息化基本法》之间的冲突也被视为一大问题。将于本月27日开始施行的《智能信息化基本法》,同样是为防止不熟悉数字技术的老年人、残疾人等被排除在外而制定的。但与《禁止残疾人歧视法》施行令不同的是,该法如果通过配置辅助人员、提供语音引导服务等方式,提供与无障碍自助终端机相兼容的软件,也同样认可为安装了无障碍自助终端机。一位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智能信息化基本法》的监管强度相对放宽”,“虽然立法目的相同,但监管程度不同,这一差异也需要进行协调。”



政府计划通过相关部门协商,重新整顿相关法律,并制定操作指引。尤其是考虑到内需不振导致小商户负担沉重,将重点讨论推迟施行的方案。政府相关人士称:“无障碍自助终端机单价大约是普通自助终端机的3倍”,“例如街边炸鸡店,摆放7张左右餐桌的个体工商户,若要安装无障碍自助终端机,可能不得不撤掉4张桌子,我们正在认真倾听这类担忧声音。”他接着表示:“不仅如此,如果连地面更换等都被一并硬性规定为义务,小商户眼前需要承担的负担实在过大,这一点也在重点考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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