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将董事对股东的忠实义务引入公司法的修正案于13日在共同民主党等在野党主导下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经济界立即发出了担忧之声。
大韩商工会议所在13日通过评论表示:“对于公司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一事,我们深感遗憾”,“此次将董事的忠实义务从仅限于公司扩大到股东的修法,很可能给我国经济带来沉重负担”。
大韩商会尤其表示:“以制造业为中心的我国企业,中长期设备投资等正常经营活动都有可能成为诉讼对象”,“董事将难以就公司未来和提升股东价值作出果断决策”,对此表示忧虑。并补充称:“由此一来,担心外资企业可能不再将韩国作为投资对象加以考虑。”
同时还指出:“如果掌握技术实力的中小和中坚企业沦为外部投机资本的攻击目标,只能疲于应对经营权防御,那么也会对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等创新性成长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13日,国会本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部分修改商法的法律案。商法修正案将董事应尽忠实义务的对象从原先的“公司”扩大为“公司及股东”,并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引入电子股东大会等内容。2025.3.13 记者 Kim Hyeonmin
View original image大韩商会接着表示:“作为公司法修订讨论起点的,在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被边缘化的小股东问题,已经有单独的改正法案提交至国会”,“有必要围绕这一问题重新展开讨论,拿出在兼顾企业成长与股东保护这两项目标之间实现平衡的智慧。”
最后,大韩商会呼吁称:“鉴于公司法修正案可能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恳请国会再一次创造慎重讨论的机会。”
韩国经济人协会当天也通过评论主张:“随着公司法修正案的通过,股东的滥诉将急剧增加,可能严重干扰包括并购和大规模投资在内、为企业长期发展作出的经营判断。”
协会尤其担忧称:“行为主义基金为追求扩大分红、干预经营等短期利益,极有可能对经营过度干涉”,“企业事实上将难以专心于正常经营活动。”
协会接着指出:“最终,本次修法将把我国企业推向投机资本的猎物位置,削弱企业竞争力,并导致国民经济价值下滑”,“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并不符合我国公司法体系,也很可能违反宪法上的过度禁止原则和明确性原则。”
协会表示:“经济界希望总统行使对包含严重副作用及违宪因素的本次公司法修正案的再议请求权。”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也对公司法修正案跨过国会门槛表示深切遗憾。
经总当天通过立场文件表示:“尽管经济界一再恳切呼吁,公司法修正案仍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这不仅可能给在全球竞争中苦战的大企业带来冲击,也极有可能对应诉能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整体经营活动造成混乱,我们深感忧虑。”
经总特别指出:“在主要海外国家,也很难找到将董事忠实义务对象直接规定为股东的立法先例”,“该法案不符合全球标准。”
公司法修正案将董事应尽忠实义务的对象从“公司”扩大为“公司及股东”,并将上市公司引入电子股东大会制度义务化。修法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名义。该法案将在公布满1年之日开始施行。
经济界一再提出忧虑称,该法案可能阻碍企业投资和创新,削弱国家竞争力。
经总强调:“与其通过公司法中的笼统规定对所有企业进行规制,不如通过资本市场法制定更加合理、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强烈请求政府对公司法修正案行使再议请求权。”
另一方面,当天下午在全体会议上付诸表决的公司法修正案,在279名到会议员中,以184票赞成、91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通过。
由共同民主党以党论形式提出的公司法修正案,其要点是将董事应尽忠实义务的对象从现行的“公司”扩大为“公司及股东”,并将上市公司引入电子股东大会制度义务化等内容。
修正案将在公布满1年之日开始施行。一直反对公司法修订的国民力量党议员当天投下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对于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计划建议代行总统职务的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Choi Sangmok行使再议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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