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将以量刑不当提起上诉”
提交道歉信、反省书等材料
检方申请受害者母亲出庭作证
请愿书已超过2500件
在与女友交往期间将其持凶器杀害的医科大学生崔某(26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6年后,在二审中以量刑不当为由主张减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7庭(审判长法官 Lee Jaegwon、Park Jooyoung、Song Mikyung)于12日就崔某的杀人嫌疑举行了二审首次公判。当日,崔某一方的辩护人表示:“由于未能充分调查被告人的性格特征、犯罪全貌及情节等情况,本着希望重新判断量刑的意思,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了上诉。”据悉,崔某已向合议庭提交了道歉信和反省书等材料。
在一审中求处死刑的检方表示:“就量刑事由而言,有必要就作案动机、电子监控装置佩戴命令以及再犯危险性进行量刑调查”,并申请在案发前一直与被害人A某保持联系的A某母亲出庭作证。被害人一方的代理律师转述称,本案中由家属及普通市民提交、要求严惩的请愿书就超过2500份。
崔某因去年5月6日在首尔江南站附近一栋建筑的屋顶,持凶器多次刺伤A某致其死亡,被拘捕并提起公诉。他与恋人关系的A某于同年4月在未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A某父母事后得知后,被确认曾推动提起婚姻无效诉讼。
崔某一方在一审首次公判中主张其存在心神障碍,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其并非处于心神障碍状态。当时合议庭称:“杀人故意看上去是确定的,作案手段也十分残忍,具有高度可非难性”,判处崔某有期徒刑26年。但对检方提出的电子监控装置佩戴命令及保护观察请求予以驳回。宣判后,崔某与检方均以量刑不当等理由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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