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方面:“默许、放任内乱者应被罢免”
韩方:“事前不知计划……未能说服”
围绕“弹劾表决法定人数”的权限争议也结束辩论

针对Han Duck-soo国务总理的弹劾案自去年12月27日经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时隔54天正式开庭辩论,但在90分钟内即告结束。国会方面主张,“Han总理默许并放任President Yoon Suk Yeol的非常戒严,应予罢免”。相反,Han总理方面反驳称,“事前对相关计划毫不知情,并曾劝说总统重新考虑,而且对军队动员完全未予干预”。宪法法院当天宣布结束辩论,拟于日后另行指定宣判日期。


19日,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出席在首尔宪法裁判所举行的弹劾审判首次辩论期。 联合新闻提供

19日,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出席在首尔宪法裁判所举行的弹劾审判首次辩论期。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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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于19日下午2时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Han总理的弹劾审判召开第一次辩论期日。Han总理逐条反驳了国会方面提出的弹劾事由。就默许、放任非常戒严发布一事,他表示:“在朝野极端对立的局面下,我作为统筹各行政部门并辅佐总统的总理,试图共同克服困难局势,但未能说服总统作出其他选择。”关于拒绝任命宪法裁判官候选人,他称:“在没有朝野实质性合意的情况下任命裁判官,在宪政史上毫无先例,我对此进行了深刻思考”,并表示“只要达成合意就立即任命作出了承诺,但国会却以弹劾案作为回应”。


相反,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Jeong Cheong-rae则主张应罢免Han总理,称:“如果当时没有弹劾Han总理,那么至今宪法法院仍将以6人构成的体制极为不稳定地运作,从而进一步加重国民的不安和混乱。”国会提出的弹劾事由共有五项:▲默许、放任非常戒严发布 ▲拒绝任命宪法裁判官 ▲对Kim Keon-hee、Chae Sang-byeong事件特别检察法行使否决权 ▲与前国民力量党代表Han Dong-hoon尝试建立共同国政运营体制 ▲未履行关于内乱常设特别检察官任命义务等。


当天,宪法法院还进行了由国民力量党议员108人针对国会议长Woo Won-shik提起的权限争议审判第一次辩论。执政党方面主张,由于Han总理为总统职务代理人,应适用与总统弹劾相同的标准(在职议员三分之二、即200席)。他们认为,既然Han总理成为身兼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的总统职务代理人,那么表决法定人数也应被解释为在职议员200席以上。此外,他们还援引宪法法院研究院于2015年出版的法律注释书《注释宪法法院法》等作为依据。


Woo Wonshik 国会议长。联合新闻提供

Woo Wonshik 国会议长。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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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议长Woo方面主张,对Han总理弹劾适用国务委员标准(过半数、151人)才是恰当的。其理由是,总统不同于其他公务员而适用“加重法定人数(200席)”标准,是因为其具备由主权者直接选举产生的民主正当性;而国务总理由虽经国会同意,但仍属任命制公务员,因此应适用不同标准。同时,对于执政党方面作为依据提出的《注释宪法法院法》的解释,议长Woo一方也予以驳斥,称其“并非宪法法院的官方见解,而只是撰写者的个人意见”。



在就法定人数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关于国会议长未就应将法定人数定为多少通过国会表决一事,审判官们也接连提出质询。审判官Jeong Hyeong-sik向议长Woo一方表示:“当时就法定人数究竟是三分之二还是过半数存在争论”,“在法定人数不同会导致赞成与否决截然不同的关键情形下,为什么未先将其作为议案处理?”其意在指出,如果事先经过讨论,就不会产生权限争议问题。对此,议长Woo一方的律师Noh Hee-beom反驳称:“因为总理是弹劾对象,而我们从多个渠道得到的答复是,根据宪法,总统以外的公务员由在职议员过半数即可弹劾”,“在政治局势混乱的情况下,并不存在将其作为争议对象加以讨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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