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法二审26日结束再确认
一审若经大法院最终确认将被剥夺参选资格
检方或将把起诉书改为“虚假特定”罪名

Lee Jae-myung“煎熬的一个月”…或将于3月宣判 View original image

就共同民主党代表Lee Jaemyung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二审合议庭(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2庭,审判长Choi Eunjeong)在12日举行的第三次公判中,再次确认将于本月26日结束辩论。这是继在首次二审公判中表示“如无特殊情况,将于2月26日举行结案公判”之后第二次重申这一立场。合议庭表明将坚持原定日程,被解读为有意继续推进审理。这也被视为不打算接受Lee代表方面于本月5日提出的违宪法律审判提请。


由此,Lee代表二审宣判结果在3月出炉的可能性大增。合议庭表示,将于本月19日再进行一次证人询问,并在26日上午对量刑证人进行询问后,于下午举行结案公判。结案公判是审判的收尾程序,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和检方求刑等将在此进行。通常从结案公判到宣判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去年11月,一审法院判处Lee代表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如果一审判决被最终确定,Lee代表将无法参加公职选举。


另一方面,合议庭要求检方具体指明Lee代表发言中与虚假事实有关的部分。检方认为,Lee代表在4家广播公司节目中就已故Kim Moonki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事业第一处处长作出的相关发言属于虚假事实,并据此提起公诉,此次要求是要检方明确指出哪些句子构成虚假事实。


一审将与Kim Moonki相关的采访内容构成的公诉事实,分为①在担任市长期间并不认识 ②没有一起打高尔夫 ③在被起诉后才知道,并分别作出判断。此次则是要求检方逐一对应,指出各自属于哪一类。检方就四次采访分别回答其符合①至③中的哪一项,但合议庭指出:“起诉书是罗列式写法,可能看不出审理对象究竟是什么。”起诉书中将采访内容全部写入,为了准确界定存在问题的表述,有必要对起诉书本身进行更正。合议庭表示:“公诉事实应当在起诉书本身中得到特定。”对于合议庭的指摘,检方答复称:“会考虑通过变更起诉书,将目前笼统的表述按具体发言加以区分。”



合议庭还给予Lee代表一方就量刑证人作证的机会。Lee代表方面申请曾主持“100分钟讨论”节目的Hanyang大学教授Jung Junhee出庭作证。预计Jung教授将陈述,Lee代表的发言是在直播中即席作答,对选举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检方以Jung教授在政治上存在偏向为由,反对其作为证人出庭,但合议庭未予采纳,决定于本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对Jung教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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