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举行放贷及债权催收业量刑研讨会
为减少在非法高利贷业务及债权追索过程中发生的金融脆弱群体受害情况,国会就制定大额贷款业法及债权追索法违法犯罪的适当量刑标准方案进行了讨论。
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Heeseung(62岁·司法研修院第18期)、Cheon Junho 于11日,在首尔永登浦区国会议员会馆第8会议室举行了“为上调大额贷款业法·债权追索法违法犯罪量刑标准的讨论会”。
Park 议员在开幕辞中强调:“近期非法私人金融受害咨询及举报件数在4年间激增至原来的5倍水平,非法高利贷受害日益严重”,“然而,大额贷款业法·债权追索法违法犯罪的量刑标准自2017年新设以来至今仍原封不动地维持不变”。
Cheon 议员也就上调量刑标准的必要性说明称:“为修法推进各类制度改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必须强化对非法大额贷款业者和实施非法债权追索者处罚和罚金的共识”。
现行债权追索法违法案件即便适用加重处罚,最高也仅为3年6个月有期徒刑。大额贷款业法违法的情况下,基本上建议的最高刑期为1年6个月,即使加重处罚,最高也仅为4年有期徒刑。
Sogang大学法学院教授 Lee Sangbok 在发言中提出:“与现行大额贷款业法不同,日本的大额金融业法及其他金融业相关法律是以一般法律对相关金融业进行规制,而对非法金融的处罚则通过单独法律进行规制”,“有必要将大额贷款业法中关于非法私人金融业者的规定予以分离,通过新设针对非法金融处罚的法律,或通过利息限制法进行统合性规制”。银行法学会总务理事 Cha Sangjin(41岁·律师考试第3届)强调:“非法私人金融业者即便实施多项犯罪,真正发展到提起控告的情况也很少,且现行法下刑期较低,在与重大犯罪相比时,在侦查和处罚的优先顺序上不可避免地被排在后面”,“有必要确立与大额贷款业法·债权追索法违法犯罪严重性相匹配的量刑标准”。
另一方面,根据去年12月在国会通过的大额贷款业法修正案,未登记大额贷款业者的称谓将变更为“非法私人金融业者”,并规定,若发生性剥削式追索、人口贩运、身体伤害等情形,或在非法大额贷款合同中适用为法定最高利率(20%)3倍以上的利率,则该合同的全部本息均属无效。
《法律新闻》记者 Kim Jih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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