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应先裁定韩德洙弹劾审判前的权限争议审判”
“尹弹劾审判应准用刑事诉讼法”

国民力量党代表Kwon Seongdong于12日前往宪法法院,批评称:“如果宪法法院对法律和规章进行任意解释,过于仓促地推进对总统Yoon Suk Yeol的弹劾审判,其决定本身的公信力也将会下降。”


当天,Kwon院内代表在拜访宪法法院后向记者表示,此次前往宪法法院的目的是“由于宪法法院各类审判事件的审理进程偏颇且不公,引发‘宪法法院是不是在搞政治审判’的疑虑不断加深”。当天陪同前往宪法法院的人员包括Kwon院内代表,以及院内首席副代表Park Hyeongsu和议员Jo Jiyeon、Park Chungkwon、Park Seonghun、Lee Jonguk、Seo Jiyoung、Yoon Hanhong。


关于对政府人士的弹劾审判案件,国民力量党的主张是宪法法院应当按照案件受理顺序进行处理。就此,Kwon院内代表称:“尽管对国务总理Han Ducksoo的弹劾审判远早于宪法法院法官候选人Ma Eunhyeok相关的权限争议审判被提交至宪法法院,但宪法法院却优先、紧急推进了对Ma候选人的权限争议审判,因此难以摆脱‘审理不公’的批评。”


他接着表示:“因此今天我们向宪法法院方面要求,先就Han总理相关的权限争议审判作出决定,对此宪法法院事务处长答复称‘会将这一意向转达给各位审判官’。”


Kwon院内代表指出:“关于Han总理的审判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权限争议审判,即国会表决是151席即可通过,还是必须达到200席的问题。”他表示:“这一问题只要讨论一两个小时,宪法法院就完全可以作出决定,但宪法法院却迟迟不作决定,反而先进入弹劾审判的辩论期。我们要求先就权限争议审判作出结论,再进行审理,但宪法法院一直拒绝我们的要求,同时并行推进权限争议审判和弹劾审判,我们指出,这种做法实在是错误的。”


12日,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 Kweon Seongdong 等党领导层在宪法法院结束抗议访问后走出出口。联合新闻提供

12日,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 Kweon Seongdong 等党领导层在宪法法院结束抗议访问后走出出口。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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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Yoon总统的弹劾审判,Kwon院内代表表示:“在审判过程中,关于是否赋予证据能力的问题必须遵循法律和规章”,“根据《宪法法院法》,‘弹劾审判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本应充分体现这一立法宗旨,但宪法法院却作出任意解释,擅自认定由辩护人参与制作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或陈述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宪法法院提出可以将检方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作为弹劾审判证据的立场,他再次强调,应当适用“如嫌疑人不予承认,则不得在刑事审判中将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Kwon院内代表指出:“2020年刑事诉讼法已作出修订,如当事人否认,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就不得赋予证据能力,但宪法法院却仍然沿用2017年对前总统Park Geunhye弹劾时的证据能力赋予原则,将其照搬适用于本次案件”,“不知为何如此急迫,竟然宣称要在2025年的现在仍然沿用并坚守他们2017年的那一套解释。”



他还表示:“《宪法法院法》规定所有案件应在180日内处理完毕,但宪法法院却表明要优先处理对总统的弹劾审判,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宪法法院的偏向性”,“对前总统Park Geunhye的弹劾审判共进行了17次辩论期,而对Yoon总统截至明天(13日)仅进行到第8次,在此方面明显存在公平性问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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