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与被告双方上诉均被驳回
行贿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向SPC集团泄露侦查情报并收受贿赂而被起诉的检察机关调查官,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向SPC泄露调查情报并收受贿赂的检察调查官,二审仍被判3年徒刑 View original image

7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2合议部(审判长 Kim Woojin·Han Changhun·Kwon Hyukjun)以泄露公务上秘密、以不正当处置后受贿、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罪名,对检察调查官 Kim某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万韩元、追缴443万8000韩元。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因与Kim某平日交情而获取侦查情报并给予对价的SPC专务 Baek某,其也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合议庭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Kim某与自己作为侦查对象的企业高管相互联系,泄露侦查机密或提供便利,并以此为对价收受贿赂”,“应当考虑到Kim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Kim某被控于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向SPC方面泄露包括申请搜查扣押令的事实、扣押范围和执行计划、侦查进展情况、内部审查报告等在内的侦查机密共60余次,并收受价值约620万韩元的金品和招待,因此被提起公诉。


关于前专务Baek,合议庭驳回其上诉称:“虽然其所提供的贿赂金额相对并不巨大是有利情节,但其利用检察调查官获取侦查机密并提供贿赂,同时还试图通过除调查官之外的法院或国税厅职员等人脉寻求便利,这些情节都已一并予以考量。”



此前,前专务Baek主张,检方在SPC违反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案件中通过搜查扣押令获取的电子信息,未予删除、废弃而用于本案,属于违法收集证据。但合议庭认为,该证据中包含可以判断前专务Baek犯罪动机等内容,与先行搜查扣押并非无关,因此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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