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标志拟注册为商标…擅自使用处罚将加重

最快从今年4月起,在药店、医院等场所若擅自使用红色十字(+)形状的“红十字标志”,最高可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因为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象征的红色十字图案,已被纳入商标法保护对象。


据大韩红十字会23日表示,大韩红十字会于本月9日收到了来自专利厅、关于红十字标志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公告决定书”。所谓申请公告,是指专利当局对商标注册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存在驳回注册的事由,从而向公众发布公告的程序。


专利厅在经过一次再审后,决定在医院及药店、医疗器械商品类别中作出申请公告,并已通知红十字会。预计在医药品商品类别上也将发布申请公告。自公告日本月6日起算两个月的公告期间内,如无特别异议提出,将作出商标注册决定。一旦红十字标志被注册为商标,根据商标法,擅自使用者将以商标侵权罪被处以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


此前,为强化保护标志的法律依据,大韩红十字会于去年就红十字标志在医药品、医疗器械、医院及药店等3个商品类别上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等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标志,是在武装冲突或灾难时期,用以保护红十字活动的标识。国内外法律已明确规定,这些标志只能作为体现红十字人道主义活动的标识加以使用。根据《大韩红十字会组织法》,如未经红十字会或军队医疗机构许可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及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标志。大韩红十字会提供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标志。大韩红十字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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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韩红十字会认为,依据《大韩红十字会组织法》实施的制裁力度偏弱,致使医院、药店以及医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等仍在持续擅自使用该标志。大韩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便完成商标注册,也不会立刻以违反商标法为由起诉经营者,而是计划以强化后的法律保护为基础,通过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引导。”



此前,某知名女团曾擅自使用印有红十字标志的服装,之后道歉并向大韩红十字会捐赠了5000万韩元。去年,在KBS2《音乐银行》舞台上,一支知名女团身穿印有大韩红十字会标志的服装登台表演新歌。此后,有舆论指出其未经大韩红十字会同意擅自使用标志。随着争议发酵,该女团所属经纪公司低头致歉称:“我们已意识到舞台服装存在问题,正与大韩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在道歉后就防止再次发生及后续措施进行积极协商”,“再次向因此受到不便的各位相关人士致以诚挚歉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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