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事及报酬相关法律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明年地方公务员工资将上调3%,低工龄公务员在适用追加上调率后,涨幅最高可达6.6%。同时,通过延长育儿休假期间的资历认可期限、提高补贴上限等措施,也将改善公务员的育儿条件。


行政安全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地方人事·薪酬相关法令部分修正案》已于31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涉及的法令包括:《地方公务员任用令》《关于地方研究职及指导职公务员任用等的规定》《地方公务员薪酬规定》《关于地方公务员津贴等的规定》等。


低年资公务员工资最高上调6.6% 育儿条件同步改善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根据薪酬及津贴规定的修订,地方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将比今年提高3%。对于低工龄公务员,为改善待遇,将在此基础上再增加3.6个百分点,合计最多上调6.6%。


为鼓励低工龄公务员长期任职,还将改善任职未满4年的公务员的勤勉津贴发放标准。目前勤勉津贴按月基本工资的0%(任职未满1年)至15%(任职未满4年)差别发放,自明年起将上调为月基本工资的10%(任职1年至未满2年)至20%(任职3年至未满4年)。此外,9级公务员的加班费单价也将从今年的9860韩元提高到明年的1万579韩元。


面向负责民愿工作的公务员,还将新设民愿业务津贴加发金。在原有民愿业务津贴(5万韩元)发放对象中,将在不超过人数30%的范围内,每月额外发放3万韩元。图书管理岗位的津贴则每月额外上调1万韩元。


《地方公务员任用令》修正案中也包含改善低工龄公务员工作条件的内容。为使低工龄公务员也能获得能力开发机会,将自我开发休职的在职年限要求由现行5年缩短为3年。


育儿休假期间无须再为津贴和资历担忧……条件改善

公务员生育和抚养子女的环境也进一步改善。首先,对第一胎子女进行育儿休假时,资历认可期限将从原先的最多1年扩大为休假期间全程。行政安全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将育儿休假期计入工作资历时,没有必要区分子女顺位,而且在配偶无法休育儿假的情况下,反而会影响公平性,因此作出上述调整。”


当公务员为抚养子女而与其他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进行相互交流时,即使在调出限制期限内,也将允许调出。


随着津贴规定的改善,现行150万韩元(相当于月基本工资80%)的育儿休假津贴发放上限也将提高。休假1至3个月时,上限为250万韩元(相当于月基本工资100%);休假4至6个月时,上限为200万韩元(相当于月基本工资100%);休假7个月以上时,上限为160万韩元(相当于月基本工资80%)。


同时,对于同一子女,父母双方均休育儿假3个月以上的情形,以及单亲父母、残障儿童抚养父母所获的“育儿休假津贴”,以及为育儿而实行弹性工时(缩短工作时间)的公务员所获的“育儿期工作时间缩短津贴”,其发放期限将从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育儿期工作时间缩短津贴适用的子女年龄也将从不满8周岁扩大到不满12周岁。



最后,第一胎子女的家庭津贴将从现行每月3万韩元提高至5万韩元,对第二胎及第三胎以后子女的家庭津贴也分别上调1万韩元。由此,明年第二胎子女的家庭津贴为每月8万韩元,第三胎子女则为每月12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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