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制猥亵获不起诉处分的退休公务员未经审查被录用

忠清南道任命性犯罪者为公共机构负责人…遭审计院查处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悉,忠清南道政府任命隐瞒曾因性非行受罚事实的A某为一家公共机构的院长。


A某曾在忠清南道政府担任公务员,于去年6月届满退休。其在2016年11月因涉嫌性犯罪(强制猥亵)被立案,但检方以其为初犯且受害人不愿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于同年12月6日作出不起诉(起诉猶豫)处理。道政府则对其作出了不问警告处分。


然而,据悉A某在应聘道属公共机构院长时,在个人自我核查说明书中填写自己“无性非行前科”。


忠清南道政府在未核实A某前一任职单位的人事档案、也未核查其自我核查说明书内容真伪的情况下,便将其录用为公共机构院长。


审计院在今年3月25日至4月19日对忠清南道进行综合审计期间,查明了上述事实。


根据忠清南道公共机构人事与组织运营基准以及招聘公告,自我核查说明书用于审查公共机构院长候选人的道德性、守法性和公共价值观等适格性,要求其就包括与性有关犯罪在内的10个项目、27个问题作出回答。


同时,公告中告知,如应聘者作出与事实不符的回答,可能会被排除在任用对象之外等,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并须对此负责。


审计院表示:“A某称,自己虽然受到不起诉(起诉猶豫)处理,但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是犯罪人,而且为了通过考试而报考的人没有必要勾选不必要的事项,因此填写了‘否’。”并称,“院长推荐委员会7名委员中有5人表示,如果当时知道其存在性非行事实,会认为其不适格。”


审计院已通知忠清南道政府,要求其制定包括取消对A某的任用在内的适当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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